2019国际禁毒日宣传资料大全

来源:工作范文网 时间:2021-10-29 08:40:34

  冰毒,冰住的不只是你的良知,还有你的灵魂;摇头丸,摇走的不单是你的快乐,还有你的生命!下面是职场文秘网小编为大家收集关于2019国际禁毒日宣传资料,欢迎借鉴参考。

  1.什么是合成毒品

  所谓“合成毒品”,是相对鸦片、海洛因这一类传统麻醉毒品而言的。鸦片、海洛因主要取材于天然植物,合成毒品是以化学合成为主的一类精神药品,它直接作用于人的中枢神经系统,有的有兴奋作用、有的有致幻作用,也有的有中枢抑制作用。又因为是近二十年才在我国出现滥用,并且多发生在娱乐场所,所以又被称为“新型毒品”和“俱乐部毒品”。

  2.几种常见的合成毒品

  冰毒(甲基苯丙胺)外观为纯白结晶体,故被称为“冰”(Ice)。对人体中枢神经系统具有极强的刺激作用,且毒性强烈。冰毒精神依赖性极强,是目前我国危害最大的合成毒品。吸食后会产生强烈的生理兴奋,大量消耗人的体力,降低免疫功能,严重损害心脏、大脑组织甚至导致死亡。吸食成瘾者还会造成精神障碍,表现出妄想、好斗、错觉,从而引发暴力行为。

  麻古一种冰毒片剂,外观与摇头丸相似,主要成份是“甲基苯丙胺”和“咖啡因”。

  摇头丸(MDMA)苯丙胺类中枢兴奋剂,具有兴奋和致幻双重作用。因滥用后可出现长时间难以控制随音乐剧烈摆动头部的现象,故被称为“摇头丸”。MDMA用药者的时间概念和认知出现混乱,表现出超乎异常的活跃,整夜狂舞,不知疲倦。同时,在幻觉作用下常引发集体淫乱、自残与攻击行为,并可诱发精神分裂症和急性心脑疾病。

  K粉(氯胺酮)分离性麻醉剂。服用后遇快节奏音乐便会条件反射般强烈扭动,产生意识和感觉的分离状态,导致神经中毒反应和精神分裂症状,表现为幻觉、运动功能障碍,出现怪异和危险行为,同时对记忆和思维能力造成严重损害。此外,外观为白色结晶粉末的K粉,可随意勾兑进饮料、红酒中服下,易让人产生性冲动,所以又有“迷奸粉”之称。

  三唑仑又名海乐神、酣乐欣,淡蓝色片。一种镇静、催眠药物,长期服用极易导致药物依赖。因麻醉效果比普通安定强45-100倍,口服后可以迅速使人昏迷晕倒,故俗称蒙汗药、迷魂药。此外,服用后还会出现狂躁、好斗、胡言乱语、欲跳楼自杀等精神失常症状。

  3.认识合成毒品的严重危害

  毒品的成瘾性主要取决于毒品的“精神依赖性”(即对毒品产生强烈的心理渴求,又称“心瘾”)。由于合成毒品直接作用于人的中枢神经系统,一次足量尝试就可产生欣快感,并表现出比海洛因更强烈的精神依赖,因此合成毒品更易成瘾。

  苯丙胺类兴奋剂等合成毒品具有强烈的中枢神经兴奋作用,会对大脑神经细胞产生直接的、不可逆的损害,导致急慢性精神障碍;同时,这类毒品还会对心血管产生兴奋作用,导致急性心肌缺血和心率失常;严重的可产生惊厥、脑出血和猝死。因此合成毒品毒性强烈。一些不法分子还经常将若干种合成毒品混合在一起兜售给吸毒人员,毒品的相互作用很容易导致过量中毒,发生致命的危险。

  受毒品所致的中枢兴奋、致幻和抑制作用的影响,合成毒品滥用者易出现兴奋、狂躁、抑郁、幻觉(尤其是被害妄想)等精神病症状,从而导致行为失控,造成暴力犯罪和艾滋病、性病传播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因此合成毒品社会危害严重。

  我国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出现合成毒品滥用问题,近年来因吸食合成毒品引发的恶性治安案件已在全国大中城市频频发生。吸毒后驾驶的行为严重威胁着社会公共安全。

  2009年1月5日,浙江省温州市朱某吸食冰毒后驾驶车辆,连撞8车,并持枪向警车射击。

  2009年8月1日,湖北省武汉市王某吸食麻古后神智恍惚,随后出现呕吐等症状。当日夜间,王某突然用双手猛掐妻子的颈部,并持刀朝妻子连刺20余刀,致孕妻死亡。

  2010年5月12日,湖北省武汉市文某吸食麻古过量后产生幻觉,殴打女友蔡某,并从餐馆抢来菜刀当街追砍自己年近8旬的双亲。周边群众戴着头盔、拿着扁担制止时,文某仍对着地上的父母猛砍,致双亲死亡。

  2010年5月,湖南省岳阳市6名在校女中学生被引诱吸食冰毒、麻古后卖淫。

  2010年5月16日,浙江省杭州市傅某因吸食K粉致幻,导致所驾汽车失控连续撞伤17人。案发时,他在撞上一辆电动三轮车后,又连续冲撞多个摊位,并将一名女孩压在车下。

  2010年7月5日,广西桂林市灌阳县一名14岁初中学生因吸食K粉死亡。

  2010年10月26日,湖南省长沙市张某吸食麻古、冰毒后,驾车冲撞某机关院门并撞伤5名武警门卫,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4.合成毒品的成瘾机制

  从毒品的成瘾机理看,人体细胞的兴奋活动是通过一种特殊化学物质——神经递质的释放来实现的。正常情况下,神经细胞中神经递质的释放是有序的。但是苯丙胺类兴奋剂等合成毒品会促进神经递质耗竭性的释放,由此产生持续的、病理性的兴奋状态,导致神经细胞大量被破坏,引起神经功能系统的紊乱。经过数次毒品作用后,神经细胞释放的快乐型神经递质不断减少,吸食者虽然理智上知道不该吸食毒品,但需要毒品的刺激来维持正常或异常的欣快感。由于毒品的成瘾性主要取决于其“精神依赖性”,合成毒品又是直接作用于人的中枢神经系统,会表现出比海洛因更强烈的精神依赖,因此合成毒品更易成瘾。

  合成毒品对人体的危害,通俗地讲,主要在于它对人体组织器官特别是大脑中枢神经的损害不可逆。合成毒品作用于大脑中枢神经,吸食毒品高度兴奋后,中枢神经就形成一个水肿,水肿消了后会结疤痕,疤痕结得多,中枢神经受损,吸食者就会精神异常,痴傻癫狂,成为精神病患者。1919年,日本科学家首次合成了甲基苯丙胺,也就是冰毒,并在二战期间作为抗疲劳剂在士兵中广为使用。战后,日本大量抛售库存冰毒,造成了世界上第一次冰毒大流行。日本吸食冰毒者一度达55万人。其中,存在精神障碍的吸毒者20万人,患严重中毒性精神病的5万多人,也就是10个吸食者中就大约有1个是严重精神病患者。“苯丙胺性精神病”就是在当时被发现的。临床医学研究表明,这种精神病症状会长期存在,82%的苯丙胺滥用者即使停止滥用8年至12年,仍然有一些精神病症状,一遇刺激便会发作。

  5.我国合成毒品滥用现状

  目前,我国冰毒、氯胺酮等合成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呈现高发态势,全国16个省(区、市)破获合成毒品案件总数上升超过20%,27个省(区、市)缴获合成毒品总量超过传统毒品。吸食合成毒品人群进一步扩大。据近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药物滥用监测报告》显示,自2005年以来,全国海洛因滥用比例持续下降,冰毒滥用比例持续增长,表明我国传统毒品滥用得到有效遏制,但合成毒品滥用情况突出。具体地看:

  一是合成毒品的消费市场进一步扩大。近年来,每年新发现滥用合成毒品人员均在10万人以上。滥用合成毒品人数占吸毒人员总数的比例不断上升,2007年占16%,2008年占19%,2009年占23%。截至2010年底已占28%,平均年增长率为41.3%,在公安机关登记人数已达43.2万名。

  二是涉及区域不断扩大。吸食合成毒品人员有从经济发达的大中城市向周边经济欠发达的小城市和农村发展蔓延的趋势。

  三是吸食冰毒人员明显增多。目前所占比例为64.9%,其次是吸食氯胺酮人员,占26.4%,吸食摇头丸的占5.7%。

  四是东北地区滥用情况突出。黑龙江、吉林、辽宁三省登记的滥用合成毒品人员已占全部吸毒人员的72%以上。

  五是娱乐场所依然是合成毒品滥用的“主阵地”。但目前正由歌舞娱乐场所向酒吧、宾馆、洗浴中心等其他服务场所及出租屋、别墅等私密场所蔓延。

  六是所滥用的合成毒品大多由同伴提供。据《2009年度药物滥用监测报告》显示,2009年新发生合成毒品滥用者从同伴中获取毒品的比例高达65%。

  当前合成毒品滥用现状令人担忧。尤其令人不安的是,合成毒品危害的最主要人群是青少年。目前合成毒品滥用低龄化现象越来越明显。在新查获的滥用合成毒品人员中,平均年龄为29.8岁,比海洛因滥用人员低5.9岁,这一差距正在持续加大。目前,25岁以下青少年已近一半。以“90后”吸毒人员为例,2008年公安机关掌握的“90后”吸毒人员1.7万人,2009年迅速增至3.7万人,1年内增长115%,其中一半左右都有复吸查获记录,最频繁的曾在两年中被查获6次。他们中80%以上滥用的是冰毒和氯胺酮。广东部分地方查处的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中,因吸毒诱发的高达80%。青少年吸食合成毒品问题已经成为我们必须正视的社会问题。

  6.如何抵御毒品侵害

  “合成毒品”的某些药理特性(自信心增强、情绪高涨、思维活跃、人际间距离感消失、清醒不瞌睡、体能加强、食欲减退)使人能适应各种社会活动,既有精力娱乐消遣,又能应付工作和学习的压力,很容易被年轻人和高工作强度的人接受,认为使用合成毒品是增强个人表现的一种时髦生活方式,进而继续使用逐渐发展到成瘾,而一旦成瘾生活就被毒品控制,只要不继续使用毒品就会出现消极抑郁等戒断症状,有的终生处于精神残疾状态。目前对于毒品成瘾尚无有效治疗方法。每一个公民都应提高警惕,加强自我保护,免遭毒品侵袭。

  ——了解合成毒品真相,减弱好奇心:吸食合成毒品最终会导致精神分裂症,毒品不能碰。

  ——坚决拒绝同伴吸毒的邀请:97%以上的人第一次吸毒都是受朋友“邀请”。为了解决毒资,很多吸毒者会采取各种手段引诱他人吸毒。如“吸毒能治病”、“吸食冰毒很时尚,有钱人才玩”、“偶尔玩一玩不会上瘾,可以彻底释放压力”、“玩这个就是提神,还可以增加性能力和减肥”。接到这样邀请时要保持警觉,借故离开,并考虑中止朋友关系。

  ——在娱乐服务场所要提高警惕:在娱乐场所不接受陌生人提供的香烟和饮料,留意易拉罐等饮料是否有被注射的针眼和开封的迹象,离开座位时最好有人看管饮料和食品,避免因误食毒品而上瘾或遭到性侵犯。怀疑场所内有人吸毒时要稳定自己的情绪,不要因惊慌而加重对方的不正常反应,同时及时抽身报警,避免伤害类事件的发生。

  ——不为他人保管、投递、买卖不明物品:近年来,贩毒集团常常采取诱骗和胁迫的方式,利用怀孕和哺乳期妇女、未成年人、残障人员等人群从事贩毒活动。如果被委托保管、投递、买卖的物品是毒品,在没有证据的条件下,有可能在法律上被认定为贩毒者的同谋。

  ——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不要用毒品来满足某种心理需求:学会有规律的生活、合理安排工作和娱乐时间、正确应对压力、保持良好情绪、建立和谐的家庭和社会关系、平衡营养等。

  ——遵照医嘱,合理用药。不能滥用镇痛、镇静、减肥、安定、止咳类药物。这些药物可能会产生与毒品一样的效果。

  7.帮助年轻人预防合成毒品滥用

  与传统毒品相比,合成毒品对人体的毒害更加隐蔽,由于合成毒品的使用没有明显的身体依赖性,短时间内可以给吸食者带来轻松、愉悦和迷幻感,并且合成毒品常与时尚、享乐、狂欢等符号联系在一起,因此对年轻人具有很强的迷惑性和欺骗性。

  在吸毒者中,由于无知、好奇、被他人引诱而吸毒的青少年比例最高。青少年正处在生理、心理发育时期,好奇心重、辨别是非能力不强、自我控制能力弱、社会经验少、易受到同辈群体的影响,这些特点如果加上家庭不和睦、学习成绩差、自视孤独、不良交往和对毒品的错误认知,将是毒品滥用的高危因素。

  我国在华南一些地区针对在校中学生的一项流行病学调查发现,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有可能成为青少年滥用毒品的“入门药”。在接受访谈的学生中,有些在上网、备考期间,为了提神大量滥用止咳水,进而发展为滥用K粉、摇头丸等合成毒品,产生严重的危害。调查还发现,有吸烟饮酒史、同学关系差、住校和独居的学生,更容易滥用药物。

  青少年吸毒的原因主要有:好奇、朋友影响或毒贩引诱、寻求刺激和享乐、改善情绪、减轻压力、提神和炫耀。积极向上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能够拒绝他人、善于处理压力、合理安排时间、积极有效地思考问题、确立切实可行的目标以及健康的生活方式等都有助于年轻人预防毒品滥用。

  8.禁毒,父母能做什么

  青少年是预防吸毒的重点人群,防范工作要从父母做起:

  ——给予孩子尊重和关爱。经常沟通,讨论孩子的行为和未来的发展目标,引导他们健康成长。

  ——鼓励孩子积极参加各种活动。忙于学校活动、体育运动、业余爱好和社区活动的青少年滥用药物的可能性较小。

  ——以身作则,父母首先不能沾染毒品,在日常生活中要让孩子从自己身上学习有效的情绪管理技巧。

  ——父母要了解毒品危害,提高药物安全意识,成为子女拒绝毒品的老师。可以与孩子讨论一些吸毒个案,共同探讨青少年滥用合成毒品的原因,分析青少年以吸毒寻求刺激、快感的利弊,想一想有效的拒绝技巧,从而降低孩子误入吸毒陷阱的风险,建立正确的价值观。

  ——认识孩子的朋友和他们的父母,便于家长间随时沟通,商讨毒品预防问题。

  ——教育孩子慎交朋友。不接受陌生人的礼物。

  ——教育孩子正确把握好奇心,学会通过正确的途径排解压力和不良情绪。

  ——根据孩子年龄的不同,采取民主商定的方法,不断完善一些必要的家规和准则,家庭成员相互监督。不要让孩子吸烟。

  ——尽量让孩子少去治安复杂的场所。

  ——关注孩子学习、生活状况,警觉性格和行为的异常表现。

  ——注意保管家里常备药品,教育孩子遵照医嘱,合理用药。

  ——当发现孩子有吸毒行为时,要保持冷静,以谅解的态度与孩子倾谈,耐心了解吸毒状况,共同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做好长期戒毒治疗的准备。要尽早寻求社会资源的支持,如合适的社区资源、医疗机构、戒毒中心、禁毒部门,通过专业的教育和治疗手段帮助孩子走出滥用药物的阴影,感受到家庭的温暖。

  9.合成毒品滥用者的外在表现

  反应迟钝、抑郁或反常的精神,有幻听、幻视、幻觉等。出现机械性地重复相似的动作。

  明显消瘦、老化。出现牙磨损、瞳孔放大、腹泻、呕吐、恶心等症状。

  行为模式突然改变,心神不定,常躲在房间或洗手间,经常晚归或借故外出等。作息时间改变,晚上不睡,早晨不起。

  显著的个性或情绪变化,喜怒无常、烦躁不安、猜忌多疑。疏远家人、关系不和。

  纪律涣散,无故旷工、旷课,工作学习表现变差。

  不良交往增多,言谈中提及吸毒术语,如嗑药、嗨吧、溜冰、吸管、打K、冰枪、散冰等。

  不明去向的开支日渐增多,在家中或单位偷窃钱物,频频向父母、亲友借钱。

  10.了解禁毒法律法规,培养遵纪守法观念

  吸毒违法:吸食、注射毒品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贩毒严惩: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的、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1.履行禁毒义务,参与禁毒斗争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明确提出“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公民也应当依法履行禁毒职责或义务。

  ——了解毒品危害,积极传播禁毒知识。

  ——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加强自我保护,自觉远离毒品。

  ——争当禁毒志愿者。

  ——不歧视身边的吸毒人员,帮助他们戒断毒瘾,回归社会。

  ——在保护自己的前提下勇于同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公民发现有涉毒行为(化工行业职工在发现可疑易制毒化学品订单)时,可拨打110或直接到公安机关报案。

  国家鼓励公民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会对举报人予以保护,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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