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实习报告(1)

来源:工作范文网 时间:2020-10-17 09: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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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 业 实 习 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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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毕业,我来到了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厚街法庭实习。通过实习,我了解了法院诉讼的全过程,巩固并检验了几年来大学所学习的知识,对部分案件也得出了自己的想法,而且与法院的各位老师建立了良好的关系,增强了与人交往的能力。这些使我的社会经验更加丰富,眼界也更加开阔,可谓受益匪浅。

在实习期间,我主要做了以下一些事情:

1、诉讼文书的写作。如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现在我知道,举证通知书是发放给原告和被告的,而应诉通知书是发放给被告的。所有的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给当事人,另一份法院保存。每一份打印的诉讼书、判决书等都要盖有“与原件核对无异”字样的章,并且要到办公室盖法院的公章。然后我还负责了这些文件的编排、校对、打印等工作。这使我认识到法院工作的严谨性和程序性,而运用电脑编排一类事情则又让我认识到掌握相关信息知识和技能的必要。

? 2、联系当事人。在此期间我经常打电话联系当事人或接听电话以及接待其他诉讼参与人。每次给当事人或委托人送达相关文件时,深切体味到一个法律人是为别人所尊敬的。而这也使我认识到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不仅应当具备专业知识,还应当具备社会交际能力和耐心热情的品质。

3、整理卷宗。在老师的指导下,我学会了整理卷宗。卷宗分正卷和副卷:副卷是合议庭对案件的讨论意见理由等等,是给法院内部人员查阅的,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是绝对无法查阅的;正卷里包括立案文书、起诉状、应诉答辩状、送达回证、开庭笔录、质证笔录、双方提供的证据等等,是给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看的。卷宗不能带离法院,阅卷完毕后应及时送还案件的承办法官或书记员。卷宗的整理包括按顺序排列内部文书、填写封面、装订成册、张贴封条、书记员盖章等工作。在整理卷宗过程中,我大体上把握一个案件的办案流程。刚开始时觉得有些无聊,很没意思,而后来慢慢地认识到整理卷宗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这是了解每个案子案情的关键,也是接触各类案件的最好机会。当我以仔细认真的查阅和整理过一本本浓缩了法院工作流程的卷宗之后,我逐步地了解了法院的具体工作,以及法官的办案思路。

? 4、旁听案件。在法院实习,最大的方便就是可以经常去旁听庭审。我所见到的庭审与想象中的千差万别:法庭并不大,没有在电视上看到的那样威严气派,气氛也不是很紧张激烈,完全没有律师当堂对抗、精彩纷呈的场面,审判时间很短,一般不会超过三小时。尽管如此,在旁听的过程中,我还是学到了许多,真真切切感到自己仅有的专业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在加强理论修养的同时,更需要积累实际操作的办案经验和社会阅历。由于年轻气盛,很多事情容易想当然,凭感觉办事。但缺乏理性与经验,做事时很容易犯错误。所以作为司法工作者,除了要有较高的文化修养和法律专业素养外,还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理性,并不断积累丰富的经验。

? 5、做案件的记录。我有幸担任过庭审书记员,因平时从没参加过速记方面的锻炼,所以第一次做庭审记录时不仅记不下全部内容,而且无法把握真正该记录的内容。准确听庭是书记员的基本功之一,现在做的不好可以原谅,但是将来真正走上岗位,就只有靠自己了。平常的工作还能应付,但是庭审记录让我看到了自己的不足,应该培养自己在实际性操作方面的能力。

6、独立做庭外调解。这是一个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买方因对货物质量及售后服务有异议,故不肯支付货款,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本案中,原被告都没有充分的证据能够支持自己的主张,因此在调解的过程中,我想原被告双方充分阐明利害关系,但最终在数额上双方不肯让步,没有调节成功。通过调解,我感受到理论知识的储备及实际应用能力的增强很有必要,因为如果能够很好的把握整个案件情况,有技巧地向当事人阐明就比较容易调解成功!

两个半月的实习生活,使我对本院受理的案件情况有了大致的了解,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厚街法庭的案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类:

1、离婚纠纷。一般情况下第一次离婚的如果不是婚姻法规定的那几种,如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不改,有遗弃、虐待家庭成员,夫妻分居满两年等强制规定的,一审都是经调解无效后判决驳回原告的离婚请求,但如果半年后原告再以相同理由提起要求离婚的,法院审理时如果调解无效一般都会判决支持离婚。所以现在要离婚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一次不成,再来一次准行。经过平时和法官们的探讨以及一些自己听过的案子,看过的案卷,我发现现在离婚案件有一些新的特点:①结婚时间比较短,离婚率却比较高。②30岁以下的离婚的占多数。

 ③女性提起诉讼的比例高于男性,这反映出当今妇女维权意识增强,地位提高。④一方不出庭,诉讼文书采取公告送达的增多。⑤因家庭矛盾引起离婚较多,多集中在婚外情方面。

2、劳动争议纠纷。在法院经常遇到劳动争议案件,发现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用人单位的代理人总在强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是劳务关系或雇佣关系,而劳动者的代理人则强调是劳动关系,是一种没有签定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所以我专程查阅了一下他们的区别:

(一)从合同 的主体上看:劳动关系的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即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体经济组织,另一方是劳动者个人;劳务关系的双方可能都是个人,或者都是单位,也可能一方是单位,一方是个人。

(二)从用工双方的关系上看: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隶属关系,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从事用人单位分配的工作和服从用人单位的人事安排;劳务关系的双方则是一种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劳动者只是按约提供劳务,用工者也只是按约定支付报酬,双方不存在隶属关系,没有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权利和义务。

(三)从支付报酬的形式上看:劳动关系支付报酬的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工资,有规律性;劳务关系多为一次性的或按阶段按批次支付,没有一定的规律。

(四)从法律的适用上来看:劳动关系中产生的纠纷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纠纷,应由劳动法来调整;劳务关系中产生的纠纷是平等主体的双方在履行合同 中所产生的纠纷,应由民法来调整解决。

在法院实习的生活中,有紧张、有激动、有忙碌、有严肃!我不仅学到了知识,同时也增长了不少见识。不过也发现法治建设中存在一些缺陷与不足:

第一,当今中国社会,司法人员普遍都具备了较高的业务素质,但是往往因为上级的一个指示而使陷入两难的境地。期待在不久的将来,在号称“世界大国”的中国,司法权与行政权能够真正地分开,司法状况步入一个新的台阶。

第二,在法庭审判过程中,气氛随便。当事人或代理人手机响个不停,肆无忌惮地接听电话,某些不相关人员随意进出,完全置法庭纪律于不顾,弃法律尊严于无物。

第三,在法制建设的过程中,普法教育是极其重要的,一些人因为不懂法而触犯法律,还有一些人因为缺乏最起码的法律常识而问出一些让人啼笑皆非的问题,令我们愕然不已。法庭不仅仅是一个判刑责罚之所,更应该是教育修正人的思想、行为,指导人向善行正之地。

时间如梭,光阴似箭!一转眼,实习就结束了。在这段时间里,我深刻地感受到了法律在我们生活中的重要地位。这三个月的实习经历将是我一生中难忘的回忆,也是一笔宝贵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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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老师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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