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镇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来源:工作范文网 时间:2020-10-25 08:43:05

XX镇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精准防贫的新部署,着力巩固脱贫成果,有效防止返贫和新增致贫,根据《XX县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集中排查对象

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主要是边缘户)。

二、总体安排及规模

(一)时间安排(5月9日至5月15日结束,共7天)

5月9日,召开全镇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集中排查工作部署暨业务培训会;

5月9日至5月13日,把县级下发的疑似名单反馈给各村(社区),组织工作队入户核查,并将核查结果汇总上报镇扶贫办;由镇扶贫办审核后上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5月14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审定名单,并将审定名单反馈乡镇;

5月15日,组织扶贫信息员录入信息。

(二)工作任务

在2019年底摸排出两类监测对象的基础上,将因疫情、因病、因灾、因残等原因,出现新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排查出来,按程序认定后在系统中标注和录入。

(三)数量规模

2019年底已认定和本次新排查出来的两类监测对象的总规模应不超过XX镇2013年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总数的10%。

三、认定标准及重点

(一)认定标准

两类监测对象的认定标准: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000元的家庭,因病、因残、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引发的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缩减的家庭,且综合考虑教育、医疗、住房、饮水、产业、就业和其他方面确定。

(二)排查重点

把边缘户作为重点,兼顾脱贫监测户。

(三)把握主要指标

认定标准虽然要求考虑多个方面的情况和条件,但实际工作中应以收入和住房为主要衡量标准。

四、工作流程

明确各级职责和任务,严格按规定流程组织实施。

(一)全镇统筹组织

1.制定镇级工作方案。明确镇及村干部、驻村工作队的任务及分工,对参与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2.组织实施。组织所辖行政村按规定流程开展排查认定,将数据比对分析出的疑似农户名单和2019年底已确定的两类监测户名单一并发给行政村。

3.审核上报名单。审核所辖行政村排查并登记信息的农户名单,汇总后上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

(二)各村具体实施

1.掌握农户名单。各村(社区)提前收集并掌握本村(社区)存在致贫风险的边缘户和返贫风险的脱贫户名单;收集农户自行申报的相关材料;参考县级指标部门反馈的疑似问题清单,确保不漏户不漏人。

2.召开一次会议。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召开由镇挂点领导、驻村第一书记、镇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村“两委”干部、屯长或屯干参加的会议,研究确定进屯入户核实的农户名单。2019年底和2020年一季度已经排查并纳入监测的两类户不用再入户核查。

3.组织入户核实。由镇干部、驻村工作队员、村“两委”干部等组成工作队,根据会议摸排的农户名单,携带对应表格,逐户入户填写核实情况并采集相关佐证材料。将所有材料整理后一并上报村委。

4.确定上报名单。以行政村为单位,由镇挂点领导或驻村第一书记召集镇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村“两委”干部、屯长或屯干开会,对入户核实后的农户,逐户审核把关,并将审核确定的农户名单及相关表格一并上报镇扶贫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县为主体、乡镇组织、村级实施”的机制抓落实。各挂点领导具体抓、集中精力抓,加强工作调度和统筹协调。加强对村级排查工作的监督和督促。村级要抓好工作落实,做好工作队组建、入户核查、信息登记、帮扶监测等具体工作。

(二)严格标准程序。严格坚持边缘户、脱贫监测户的认定标准,既不能擅自拔高标准,导致应纳未纳,也不能随意降低标准,扩大规模。要严格按照规定流程进行排查认定,做到一个流程不少,确保工作不走样、不跑偏。

(三)加强工作指导。镇扶贫办落实专人,加强对各村(社区)的业务指导。

未尽事宜,请联系镇扶贫办,电话: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