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区社会养老服务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来源:工作范文网 时间:2021-04-26 13:17:19

根据工作安排,今年3-4月份,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内司)工委会同区人大法制(内司)委员会组成调研组,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xx的带领下,对我区养老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走访了xx、xx、xx、xx、xx等地的敬老院、养老院、护理院和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以及新前西范老年公寓,召开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和区府办、区发改局、区国土局、区住建局、区规划分局等相关单位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区民政局的专题工作汇报,征求了与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基本情况

我区从1989年开始进入老龄化社会,比全国早10年。截止2017年底(下同),全区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13.8万人,约占总人口数的22.6%,与2014年(下同)同期相比上升2.6%,老年人口增加迅猛,人口老龄化发展形势十分严峻。

近年来,我区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养老服务发展态势良好,发展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社会资本投入积极性显著提高,政策效果逐步显现。

(一)养老服务形式不断丰富。一是养老机构条件不断改善。我区现有各类养老机构42家,其中公办养老机构14家,民办养老机构28家,床位总数5574张,关停了一些规模小、条件差、消防隐患严重的养老机构,新建、扩建和改造了一批乡镇敬老院,与2014年同比养老机构减少5家,但床位数增加了1300多张,约增加30%。二是居家养老照料中心发展迅速。我区积极探索多渠道发展模式,逐步构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目前共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373家,增加了212家,同比增加约132%。三是村级养老机构出现新形态。有些村级集体经济较好的村积极探索利用村集体资金建成老年公寓,为本村的老年人提供集中提供住宿、就餐,如新前街道西范村。

(二)养老服务管理模式不断创新。敬老院“公建民营”模式得到推广,实现了“以院养院”,提高了床位利用率。现已有7家敬老院实行“公建民营”经营模式。“医养结合”模式不断扩展,探索建立在医疗机构开设养老院、养老机构开设医疗机构、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的三种医养结合模式。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机制不断完善,引进“一家亲”推广社区智慧养老,着力推进机构、社区、社会和家庭等多元化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三)养老服务相关制度不断完善。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区政府在2014年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到2020年我区要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功能完善、布局合理、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出台了《xx区养老院质量提升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促进养老机构规范化运营。建立养老需求评估、服务补贴制度,完成评估13.5万人,享受补贴的有3500多人。落实新建住宅小区居家养老服务配套用房规定,目前已有9个拍卖地块落实了居家养老配套用房。

(四)养老服务投入不断增加。近几年,区政府不断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了养老服务的基础设施,改善老人居住环境。共投资1.3亿元新建区福利中心,计划201x年底前建成使用。投入400多万元对公办养老机构的消防设施进行了改造。补助1682万元,加大对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的扶持力度。投资2000万元改造老城区背街小巷和老旧社区(小区)的基础设施。

二、我区养老服务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近年来,虽然区政府在推进养老服务做了大量工作,但总体上看,我区养老服务工作起步较晚,基础较薄弱,养老服务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制约因素还比较多。一是用地难。在用地指标紧张的大背景下,民间资本办养老项目落地难。相关手续比较繁琐,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积极性受到打击,民办养老机构发展速度较慢。二是取得补助难。我区部分已经建好并投入使用的民办养老机构和村级老年公寓因缺少土地证和房产证等硬性条件,不能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无法取得相应的补助资金。三是持续运行难。养老机构一般投资大、运行成本高。与公办养老机构相比,民办养老机构一般在收费、资源、经验上不占优势,基本上初期亏损多,长期运营难。目前民办养老机构的收费大都在900-1200元之间。

(二)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依托村居、社区提供的居家养老服务还难以满足老年人就地安养的实际需要。已建成的居家照料中心,受运营经费、管理服务人员等各种因素的限制,大部分的照料中心未发挥应有的作用。部分城乡社区基础设施硬件条件不佳,有些城市社区缺少照料中心用房,尤其是数量众多的城镇老旧小区建设和改造难度大,场地设施权属复杂。

(三)养老服务队伍和服务质量还不能满足发展需要。我区应对老龄化、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时间不长,体系建设偏重搭框架,重硬件建设、资金补助、服务形式,对养老服务过程中的专业内涵研究不够多。现有社会养老服务队伍总体素质不高,只能对老年人进行最基本的生活照料,难以提供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专业化的养老服务,高素质的管理人才和专业化的服务人才严重不足。

(四)监管机制还不够健全。目前,经验型的服务形态占多数,还缺乏全面有效的行业标准、行业管理规范和评价机制。虽然成立了区、乡镇街道两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但由于人员、技术等原因,监管作用未发挥到位。

三、建议和意见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营造良好的社会养老氛围。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我区的老年人口将不断增加,老龄化率将不断上升。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应从应对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重视发挥政府在规划指导、市场培育、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重大的民生工程,加大资金投入扶持力度,着力构建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养老服务体系。民政、发改、国土、建设、规划、消防、卫生等部门,要建立协调机制,定期分析发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根据各自职责,在体系规划、土地供应、设施配套、医养融合等方面,研究推出切实举措,形成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合力。同时要通过广泛宣传,增强全社会对养老事业的关注和支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积极探索,努力创新,充分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区政府要着眼于保障养老基本公共服务,发挥托底功能。要通过购买服务、公建民营、ppp等方式,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促进养老服务管理运行机制从政府主办向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参与转变。落实用地优惠政策,探索政府以土地等作为股权投资,破解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难题,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养老服务机构。进一步完善健全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开展“互联网+”养老行动,推进养老智慧社区建设,引导物业、家政等相关行业企业利用自身优势,进入居家养老服务领域,增加优质养老服务产品供给。

(三)强化监管,规范行为,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健康持续发展。要加强对养老机构的监督管理,研究出台居家服务、机构服务、信息服务等一系列养老服务行业标准,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行业质量考核评估机制,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进一步明确民政、老龄、审计等相关部门的职责划分,加强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的监管,防止以养老服务项目建设为名变相改变用地性质从事房地产开发。加强养老服务场所安全管理,及时查处各类侵害老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逐步形成权责明确的工作机制。

(四)加大培训,提升水平,注重养老服务质量。要积极培育专业人才,加快专业教育步伐,规范培训体系,提高护理员队伍专业素养。要积极探索医院与养老机构的合作,利用医院的优势资源为养老机构提供相应培训,采取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的办法,鼓励和支持退休医护人员加入到养老服务队伍中来。进一步落实入职奖补制度,吸收一批学历较高、年轻优秀的人才充实到养老机构管理队伍。要督促养老机构积极改善养老护理员工作条件,努力提供优质的机构养老服务。要不断倡导人文关怀精神,促进养老机构的人性化、个性化服务发展,切实提高养老服务工作水平,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