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民政工作要点2022

来源:工作范文网 时间:2022-05-09 10:02:22

  全市民政工作要点2022

  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下面工作范文网小编准备了全市民政工作要点2022,欢迎查阅。

全市民政工作要点2022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全面实施、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全面发力之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工作要求,现对2022年全市民政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市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扎实落实市委市政府和民政部、省民政厅工作部署,坚持党建为纲、大局为重、民生为先、改革为要,以数字化、共富裕、高质量为发展主线,以省内一流、国内领先为工作标准,以“民生幸福八大行动”为主抓手,全方位推进精准保障、幸福颐养、和谐自治、人人慈善、暖心服务“五大标杆区”建设,打造、推出一批具有*民政辨识度的共同富裕标志性成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主要指标

  对标“十四五”目标及时序进度,保持战略定力,坚持稳中求进、统筹兼顾,2022年主要指标设置为:立项开工重大实施类项目34个、完成投资24.91亿元;投资重大谋划类项目13个,总投资25.87亿元。新建5A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0家、标准化老年食堂150个,新建、改建养老机构床位4000张。低保标准达到1.4万元/年,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覆盖率达100%,全市城乡专职社区工作者持证比例达28%。

  三、重点工作

  围绕上述目标和要求,重点抓好“民生幸福八大行动”。

  (一)开展“养老服务提质提效”行动。紧紧抓住居家、社区、机构三大服务阵地,着力提升养老服务供给能力。

  强化居家社区养老功能。推进城乡老年助餐服务体系建设,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实现全覆盖,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现“愿改尽改”。深入落实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制度,确保补助对象“应补尽补”。分层分类建设康养联合体,新增康养联合体35个。出台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支持政策,试点建设家庭养老床位800张,培训家庭照护者8000名。

  提升机构养老服务水平。编制出台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推动养老机构建设,全市新(改、扩)建养老机构30家,新增养老床位4000张以上。提升敬老院服务质量,70%以上敬老院达到二星及以上标准。深化医康养护一体化融合发展,探索完善全市统一的老年人能力评估机制,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0%,新增认知障碍照护床位960张。

  打造“智慧养老”生态圈。“甬易养”居家上门服务、老年助餐、为老呼叫服务、机构入住托养等21个场景全面上线应用,以数字化手段助力解决高龄独居老年人吃饭、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居家上门服务监管等难题,提升政府补助服务成效。推进13家智慧公办养老院建设,为167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配备无感服务智能终端。

  壮大专业养老服务队伍。出台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三年提升行动计划,完善养老护理员技能培训评价体系,选拔优秀护理员参加省、长三角技能竞赛。计划全年培训养老护理员2000人次,新增持证养老护理员1070人,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护理员27名以上。评选表彰一批养老服务行业优秀代表。

  (二)开展“困难群众同享共富”行动。落实以数字化手段解决好社会救助“五个帮”要求,深化“物质+服务”救助,在“托底提低”上继续发力。

  主动发现,精准救助。深化救助数据在民政、住房、医保、教育、人社、应急管理等主要民生部门间的共享应用,精准识别救助对象,实现数据找人。推进*区、江北区“志愿者+”暖心救助场景、特困人员特殊关爱服务场景省级试点。加强线下走访排摸,实现政策找人。

  扩面提标,有力救助。修订低保办法、特困供养、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等系列政策,适度放宽社会救助准入条件,将低保边缘家庭人均月收入认定标准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放宽至2倍。救助标准继续动态增长,全市低保标准达1100元/月以上,特困供养标准达1870元/月以上,探索将常住人口纳入专项社会救助,让共富成果惠及更多外来困难群体。

  集成资源,多元救助。积极推动区(县、市)、乡镇(街道)、村(社)三级助联体建设,县级助联体实现实体化运作。大力推广*区社会救助“物质+服务”全国试点经验,探索建立救助服务目录清单,提高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资金支出比例,每个区(县、市)实施1个以上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有效解决困难群众的多元需求。开展困难家庭住房改善“暖巢更新”行动、社会力量参与“同心向善”行动、困难群众“物质+服务”长效机制探索等市级试点工作。

  (三)开展“特殊群体特别关爱”行动。加强对孤儿、困境儿童、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的关爱保障,确保共同富裕“不落一人”。

  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切实履行未成年人保护牵头职责,完善未成年保护工作网络、工作机制,区(县、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100%实体化运行,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达50%以上,15%的村(社)儿童之家提升至示范型儿童之家,*区、*区争创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样板区。基层儿童福利服务队伍每年接受专业培训达到100%,全面解决“儿童主任”服务报酬问题。

  加大儿童关爱保障力度。落实儿童监护制度,全面履行儿童监护兜底职责。稳步提升孤困儿童保障标准,全市集中供养孤儿养育标准达35000元以上、散居孤儿和困境儿童保障标准达29000元以上。逐步将条件相对落后的区(县、市)儿童福利机构内的孤弃儿童集中到市恩美儿童福利院养育,区(县、市)级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升级成设施齐全、服务优质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实施好“明天计划”“添翼计划”“助学工程”等活动,分类开展关爱服务。推动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跨省通办”“全省通办”。

  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修订出台*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办法,稳妥完成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移交,规范落实“两项补贴”制度。

  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开展“夏季送清凉”“冬季送温暖”专项救助,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权益。加大“互联网+救助寻亲”力度,帮助更多流浪乞讨人员回归家庭。

  (四)开展“人人慈善先行领跑”行动。深入推进“高水平建成人人慈善标杆区”“发挥众筹作用助力共同富裕”省级试点,着力构建富有*特色的新型慈善体系。

  加强总体谋划统筹。贯彻落实《加快推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先行市建设的实施意见》,争取在市级层面建立试点行动工作协调机制,召开全市慈善事业发展大会,探索建立富有*特色的新型慈善体系。组建*市促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专家库,研究、发布*市慈善事业发展报告。

  健全完善慈善网络。加快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全市新增各类慈善组织11家以上,总量突破100家。制订慈善组织评估指标(试行),引导慈善组织自治自律、规范发展。加强市县两级慈善基地能力建设,发挥好慈善组织培育、筹款筹资、孵化、宣传等功能。依托慈善总会系统,构建市、区(县、市)、乡镇(街道)、村四级网络,村(社区)慈善工作站实现全覆盖,村(社区)慈善基金覆盖率90%。

  拓宽社会参与渠道。做强企业基金会。扶持社区发展基金会。推动慈善信托资金规模有较大增长,各区(县、市)慈善信托实现“零突破”。推动慈善捐赠由捐款捐物向捐赠知识产权、技术、股权、有价证券转变。优化福利彩票发行布局,推动福利彩票销售量稳步增长。深化以“慈善一日捐”为代表的全民性、常态化慈善活动,机关和事业单位参与率达到95%以上。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公益性教育、医疗、养老、残障康复、文化体育等社会公益实体。

  开发慈善数字化应用场景。搭建“浙里有善·*”慈善服务平台,开展“慈善募捐管理”“慈善项目全周期管理服务”省试点应用场景建设,以数字化手段创新全市慈善资金精准管理、慈善需求发布、慈善资源集成对接机制,打造人人行善一体化、可视化、便捷化平台。

  弘扬优秀慈善文化。创作、推广慈善视觉识别系统,开展弘扬慈善“五百六进”工程,大力营造人人慈善氛围。推出*慈善榜,加强对优秀慈善人物、爱心企业、慈善组织的激励褒扬。

  (五)开展“区划地名突破优化”行动。稳妥有序推进区划、边界和地名工作,提升城市品质。

  稳妥推进区划调整。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开展行政区划优化调整研究,稳妥推进行政区划调整。严肃工作纪律,做好条件成熟的镇撤镇设街道相关工作。深化巩固平安边界建设,完成“鄞奉线、海鄞线”2条县级界线联检任务。

  优化地名环境。组织开展道路名称统一试点,完成10组16条道路名称统一。深入实施《*市城市地名总体规划(2021-2035)》,持续推进不规范地名整治。加强地名文化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区(县、市)开展地名文化服务试点,完成《*市地名志丛书》等文献编纂工作。做好*区5个街道路名牌管辖权转交市局工作。

  提升地名管理法治化、数字化水平。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着手完善相关配套规章制度。开展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质量建设行动。完成*市标准地名地址“一址通”项目(一期)建设,打造跨部门、跨领域的地名地址智慧协同应用场景。推进奉化“数字门牌”应用试点。

  (六)开展“社区治理深度赋能”行动。落实“基层治理提升年”部署要求,建好共同富裕基本单元。

  重塑城乡社区和谐自治架构。制定城乡社区和谐自治标杆先行市建设实施意见,在全国率先制定并发布城乡社区和谐自治指标体系,构建与基层治理现代化、共同富裕先行市相适应的城乡社区和谐自治目标、政策、评价和工作体系。开展城乡社区和谐自治专项提升行动,推进市级城乡社区和谐自治先行单位实验创建。

  深化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全面完成第三批省级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创建,指导推动第四批省级实验区创建,并力争实现全国试验区的“零突破”。推进*区、江北区省级和谐自治标杆区试点,抓好北仑区、慈溪市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工作。推进省级、市级智慧社区试点工作。深化村(居)委会规范化建设,力争实现全市清廉社区规范化建设全覆盖。

  开发集成社区服务资源。编制我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系统整合社区服务资源、提升服务效能。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全覆盖,并通过公益创投、补贴奖励、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工作站、专业社工机构围绕居民需求开展个性服务。拓展社区服务空间,打造20个左右适合未来社区场景、体现*特色的“居民会客厅”,建强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联动的主阵地。

  加强村(社)工作队伍建设。调整、落实专职社区工作者薪酬政策,激励社区工作者开展综合受理、全科办理、走动服务。重点发动村干部积极参加国家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资格考试,力争全市城乡社区工作者持证比例达28%,全市新增持证社会工作人才3500名以上。进一步培育社区工作、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高级人才。抓好新修订的《*市志愿服务条例》宣贯工作,加强志愿组织规范管理。

  (七)开展“社会组织优化净化”行动。育管并重,打造社会组织发展清朗空间。

  推动社会组织党建提质增效。加强社会组织综合党委自身建设,促进综合党委直属党支部党建工作联合联动。完善社会组织党建与业务工作“六同步”机制,实施“红社领航+N”党建品牌建设工程和社会组织“党建人才培优计划”,结合“六星争创”“星级党组织评定”等活动规范社会组织党组织自身建设,完成60%的镇乡(街道)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任务。做优“公益项目设计大赛”“社会组织党员公益日”活动品牌。

  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发展。研究制定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助推共同富裕先行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引导社会组织在共同富裕主战场中建功立业。开展枢纽型社会组织培优计划,研究出台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办法,探索成立社区发展基金会5家以上,区(县、市)范围内社区社会组织平均活跃度超过50%。

  强化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修订出台《*市社会团体法人治理指引》,推动社会组织健全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规范办会水平。构建“常态化+专项式”相结合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机制,持续开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等专项整治行动,打造社会组织发展清朗环境。

  (八)开展“专项服务文明规范”行动。围绕群众“人生大事”,开展真情服务、暖心服务。

  婚姻服务助力“和美幸福”。全面推进集中补领婚姻登记证工作,全市补领率达70%以上。市级婚姻登记机关实现婚姻登记、颁证、婚俗文化展示等功能的综合集成,50%县级婚姻登记机关场地建设标准达到国家4A级以上,并形成一批具有*辨识度的“最美”婚姻登记机关。深入推进婚俗改革,开展集体颁证仪式,倡导婚事简办。

  殡仪服务助力“逝有所安”。完成市、县两级殡葬设施专项规划编制,构建以公益性为主体、市场化为有益补充的长远局面。推进第二批10个省级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示范点创建,全市节地生态入葬率达72%。开展殡葬领域移风易俗专项行动,抓实基本惠民殡葬服务全流程免费,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扩大“身后一件事”联办范围,推动建立群众“身后一件事”涉财查询机制。

  安置扶持助力移民“安居乐业”。以“促进致富、强化服务、维护稳定”为重点开展移民美丽家园建设、产业转型升级、就业创业能力建设。集约化使用移民资金,生产性项目占项目资金总数50%以上。紧扣产业需求开展移民技能培训,力争年内移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当地人均水平的97.3%。完成30个美丽移民村建设。推动宁海清溪水库、奉化柏坑水库安置前期工作,做好宁海抽水蓄能电站、奉化葛岙水库蓄水阶段移民安置验收工作。

  四、工作保障

  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以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法治建设、安全生产、民生民政等为重点开展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学深悟透党的创新理论,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民生民政各项部署,坚定不移做“两个确立”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示范引领者。

  持续改进作风。深化“清廉民政”建设,定期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紧盯重点部门、重要岗位、关键少数,加强廉政风险点排查。深入推进市委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市纪委“三交底”问题清单,以及各项专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开展全系统作风纪律专项整治,解决好履职不力、精神不振、庸慢懒散问题。深化“一支部一品牌”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开展直属单位政治巡察、主要负责人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等审计,加强内部监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升资金使用实际效益。

  维护民政领域和谐稳定局面。聚焦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婚姻登记、殡葬服务、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彩票销售等服务领域,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深入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并抓好演练,确保民政服务机构、场所和对象平安。依法开展信访工作,高效、规范做好舆情、突发事件报告处置工作。

  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深化“三强三比三争”活动,搭建局系统实绩晾晒平台,大力倡导“抓落实、重实干、比实绩”的鲜明导向。健全干部教育培训机制,丰富教育培训内容,并通过组建工作专班等方式,组织更多中青年干部下沉基层和工作一线经受历练,努力打造有情怀、敢担当、善作为、守纪律的民政铁军。健全干部选、育、管、用全链条,营造唯实惟先、善作善成的团队文化。

  深化“法治民政”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加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法制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力度,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高质量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全省通办”“跨省通办”“一件事联办”,强化“互联网+监管”平台运用,积极开展日常检查和“双随机”抽查,构建事前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全流程闭环。认真履行普法责任,加强民政标准的宣贯实施。

  提升综合行政效能。发挥省“七张问题清单”、领导批示督办、问题及时发现有效解决闭环机制作用,坚持清单式、表格化闭环管理,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开发民政数字驾驶舱,为决策部署提供数据支撑。加强前瞻性调研,加大宣传和政务信息报送力度。高质量完成平安建设(综治工作)、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保密、档案管理、老干部、工青妇等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