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来源:工作范文网 时间:2022-02-16 10:35:49

2022年度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工委管委会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两个至上”,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持续深化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和防风险、降事故攻坚行动,不断健全安全治理体系,增强治理能力,促进本质安全水平提升,统筹做好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为奋力推进儋洋一体化发展和打造海南高质量发展第三极贡献力量,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减少一般伤亡事故。

(二)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三)督促施工现场和物业小区完善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机制,从严从细从实落实疫情管控各项措施和要求,确保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疫情防控形势持续稳定。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层层压实责任,特成立专门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和落实,组成成员如下:

组长:何彬高规划局局长

(主持安全生产全面工作)

副组长:胡从国规划局副局长

(分管安全生产具体工作)

组员:李德祥、艾胜红(负责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动态检查、建筑市场监管和房屋安全)

史耀文、李  强、薛公祝、潘泽滨、王友亮

(负责疫情防控、建筑施工和消防安全)

司晓晨(负责房地产和物业小区管理)

四、工作要点

(一)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宣贯教育活动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推动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文化建设,完善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有效利用“安全生产月”、民工学校等载体,大力宣传和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全面提升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有力防范化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大安全风险。

(二)深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

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工委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各项部署,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进一步健全完善行业系统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按照“严格检查、严厉处罚、严肃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部门行业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加大对建设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通过督促建设单位落实安全生产首要责任,进一步压实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和监理单位监理责任,确保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

(三)持续强化建筑市场管理

1.加强对未纳入监管项目的管理。与市政执法等部门建立互通有无的联动协调机制,全面排查未报先建等未纳入监管项目,加大查处打击力度,督促建设项目限期依法依规报监报建,切实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2.严格建筑业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动态核查。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所规定的十二项安全生产条件为具体检查要点,重点对区内注册和各项目参建的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落实、五到位”等情况进行动态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落实不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资源配置不齐全,存在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现象的企业,将依法依规采取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暂扣或撤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处罚措施。

3.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推进“打非治违”常态化,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格市场准入,持续加大建筑工程承发包、企业履约行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建筑工人实名制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从严从重从快严格依法查处无资质、租借资质、超越资质承揽工程以及层层转包、违规挂靠、违法发包分包、专业技术人员“挂证”、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不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四)强化建筑施工安全风险防控

1.严格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及相关规定按照“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原则,突出深基坑、高边坡、高大模板及支撑体系、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制度落实狠抓辨识、公告、方案、验收等环节控制,加大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危大工程管理中的违法违规问题。

2.强化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督促工程参建各方严格落实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前告知、使用前验收及使用登记管理等有关规定,依法严肃查处不履行安装告知程序、不按规定验收后使用、不及时办理使用登记和非法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落实建筑起重机械在线安全监测系统的推广应用,不断提升建筑起重机械科技化、信息化管理水平。

3.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治理。重点查处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防护不到位、专项方案不完善、教育培训交底走过场、隐患排查整治不落实以及工人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等问题,消除安全隐患,预防高处坠落事故。

4.开展建筑施工领域涉电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整治未严格执行《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规定建立和落实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责任制、明确临时用电安全责任人,未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和方案的“编制、审核、批准”程序,未严格规范对从业人员临时用电施工安全行为的教育、交底工作等问题。

5.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重点检查施工现场作业区、生活区、仓库、活动板房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备和消防通道设置情况,施工现场用电管理、动火审批情况以及电焊等明火作业的防火措施等。

6.强化混凝土质量安全管控。定期对在建工程和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组织开展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强化行业监管,切实保证预拌混凝土质量和工程结构安全。继续开展打击违规海砂专项行动,按照“不进站、不进场”的工作目标,严厉打击违规海砂使用,强化源头治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7.严格常态化疫情防控。认真贯彻落实新冠疫情防控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强返琼返岗工作人员疫情排查和健康管理工作,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督促指导企业严格落实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建立健全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体系,外防输入,加强从业人员的动态监测和防控,科学组织做好区行业从业人员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坚决遏制散发病例和聚集性疫情。

8.全力做好施工现场防台防汛工作。进一步落实防台防汛责任制,做好“防大汛、抗大灾”的准备,确保汛期人员“在岗、在职、在责”,加强对短时强降雨、大风、雷电等极端天气的预警,重点关注深基坑、高边坡等防汛重点部位,做好汛前重点部位排查和物资储备,汛期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汛后总结经验教训,弥补薄弱环节,不断提升建筑施工防灾减灾能力,确保安全度汛。

9.切实抓好重点敏感时段和重要节假日前后安全防范和安全执法。全力以赴、主动作为,加强重要时段、重点区域的安全监督检查,严管严控施工扬尘及噪声污染,严防各类突发事件,为博鳌亚洲论坛年会、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中秋国庆和元旦春节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假日营造一个良好的建设环境。

10.推进安全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和《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手册》,全面组织开展对施工单位和施工现场的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切实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提升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操作技能。全面推进手机移动监管系统的使用,规范安全监管行为,提高安监工作质量和监管效能。加快完善信用管理体系,充分利用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及时录入良好或不良行为信息,对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实行相应的激励和制约措施,推进诚信机制建设。

(五)扎实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深入贯彻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坚持“服管并重,审验高效”的原则,强化对各项目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服务指导,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图审合格的图纸及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施工。推动建立“行政服务预先充分,市场主体履职尽责,审查验收高效便捷,监督管理严格到位”的消防审验工作机制。重点做好100万吨/年乙烯及炼油改扩建工程项目消防审查验收服务工作,提前组织专家开展全面深入的现场技术指导,提前发现和解决问题,为项目安全顺利投产保驾护航。

(六)强化房屋安全风险防控

1.强化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坚持全面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排查建设年代久远、年久失修、违法改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擅自改变用途、聚集性经营场所的安全问题。结合自然灾害风险普查中的房屋建筑普查工作成果,全面摸清既有房屋建筑底数,排查出存在安全风险和隐患的房屋建筑并对危险等级进行鉴定。根据房屋危险等级进行分类妥善治理,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2.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防范工作,做好消防、安防、防汛、避雷、电梯、有限空间作业、电气设备运行等重点设备和公共通道、公共活动场所等重点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管理,加强安全检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开展物业行业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限期整改。

3.发挥维修资金保障房屋住用安全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海南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确保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维修和更新、改造,进一步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于保障房屋住用安全的积极作用。

4.巩固农村危房改造成果。落实农村地区低收入人群的基本住房保障制度,将农村低收入人群的住房安全保障作为长期任务。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农村房屋质量安全知识普及教育,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干部群众房屋质量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七)加强事故应急机制建设工作

严格执行住建部和应急管理部印发的《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依法依规处理每一起事故,认真落实挂牌督办和黑名单管理制度,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记入诚信档案。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严格应急预案管理,强化政企预案衔接,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资源管理,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一些贴近实战的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进一步检验预案、锻炼队伍、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