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2021年-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草案)

来源:工作范文网 时间:2021-07-31 09:23:06

上海市嘉定区2021-2023

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草案

2021-2023年,是全面落实“十四五”规划,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建设创新活力充沛、融合发展充分、人文魅力充足的现代化新型城市的关键时期。统筹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和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重要理念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持久战,推动解决一批生态环境瓶颈难题,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厚植现代化新型城市生态本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源头防控,加快实现绿色低碳发展。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关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战略位置,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在转方式、调结构、增动力中的积极作用,促进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调整优化,推动经济持续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坚持问题导向,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坚持以人为本,解决生态环境领域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为出发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不断为公众提供更加多样的生态公共空间,提高城市吸引力和人民群众的归属感。

坚持系统治污,加快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以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生态系统功能恢复提升为主线,坚持系统治污,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统筹大气、水、土壤、固废、生态等治理保护,强化各生态环境要素的综合协同不断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改善全区生态环境质量。

坚持多元共治,加快形成生态环保新格局。坚持改革创新,持续推动环境治理手段、治理模式、治理理念创新,提升城市环境治理体系信息化、智能化、协同化水平,强化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形成多元共治与共享的生态环保新格局

三、主要目标

2023年,全区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明显优化生态空间规模、质量和服务功能稳定提升,生态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嘉定新城基本建设成为“低碳城市”和“无废城市”,为将嘉定区建成品质卓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型城区奠定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

——生态环境质量稳定改善空气质量稳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AQI)优良率保持在85%左右,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左右主要河流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类水体比例不低于30%,水生态服务功能持续提升。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工业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绿色低碳发展水平不断提升资源能源节约、高效、循环利用水平不断提高,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碳排放强度用水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完成市下达目标。在嘉定新城率先建设低碳示范区,推动全区绿色制造体系不断完善,产业结构和产业能级进一步优化,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推广力度进一步加大。

——污染治理能力不断提高。环境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等重点项目,全区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8%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9%;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3%以上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8%,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化肥施用量、农药使用量分别降低5%;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得到全面安全处置,有序推动嘉定新城“无废城市”创建。

——生态服务功能不断优化生态空间质量和服务功能整体持续提升突出生态宜居构筑绿色空间,畅通蓝色水网,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16.9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9.7平方米,湿地总量保持稳定,湿地保护率维持12.66%形成田园水林湖一体化的大生态格局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升建立健全高标准、高水平的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信用体系、区域协作体系政策体系,全面落实各类主体责任,充分激发市场主体和公众参与积极性,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四、主要任务

(一)水环境保护

围绕“城乡水环境明显改善、水务基础设施更加完善、运行服务保障能力显著提高”的发展目标,全面提升供水保障能力,积极完善城乡供水管网建设,补齐污水污泥基础设施能力短板,大力强化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逐步恢复水生态服务功能,巩固水环境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地表水水质稳定改善。

1、提升饮用水安全

2022年,完成永胜水厂8万吨/日扩建和安亭水厂17万吨/日深度处理改造。全面落实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积极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用水总量和用水强度双控制,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

2、完善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提升污水污泥处置能力完成安亭污水处理厂(三期)5万吨/日扩建工程,启动实施南翔污水处理厂(二期)2.5万吨/日扩建工程推进嘉定污泥独立焚烧处置设施建设,新增污泥处理规模140吨干物质/。完成安亭污水厂通沟污泥站建设。

持续完善污染源截污纳管启动实施曹安公路污水分流工程和浏翔公路污水管道改造,着力解决沿线污水冒溢问题。推进污水收集管网建设10.9公里。开展部分老旧污水泵站设施更新改造,提升泵站运行稳定性和效率,提升污水收集输送系统抗风险能力,有效控制泵站放江对河道水质的影响。

3、加强城市面源污染治理

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按照“全覆盖、重实效、能操作”和“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的原则,全面摸清入河排污口底数,制定整治方案并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到2023年,基本完成镇管以上河道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按照全市部署启动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建立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等工作规范体系,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

推进初期雨水治理和雨污混接改造大力推进初期雨水调蓄工程的配管等配套设施和截污纳管工程建设,提升初期雨水调蓄、治理能力,减轻初期雨水对河道的污染。坚持“发现一处,整改一处”的原则,开展排水管网周期性检测及问题管网修复,重点加强嘉定老城区、真新、江桥等早期城市化开发建设区域雨污水混接混排整治;持续推进沿街商铺、商业综合体等变动频繁区域的雨污混接混排管控。2023年完成211公里雨污水管道检测修复

持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完善城市绿色生态基础设施功能,增加雨水调蓄模块,推广小型雨水收集、贮存和处理系统提高雨水资源利用水平。积极争取试点,加快启动重点片区海绵城市建设,加强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先行在新城核心区和东部产城融合发展启动区建设海绵城市样板工程。2023年,30%以上的城市建成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4、深化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

开展河道生态治理在本区已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河道生态治理。推动横沥河(含环城河整治工程)等骨干河湖综合整治,完成镇村级河道整治 20公里,中小河道轮疏100公里。对淤积严重的骨干河段实施底泥疏浚,共实施3条段23公里。在嘉定新城依托十字加环水网,有序推进横沥文化水脉规划建设,畅通水系链接,着力构筑水、绿、文、产、城、景融合一体的绿色生态示范工程,展现河湖相串、小桥流水的江南水乡特色。

加快推动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重点推进华亭镇和外冈镇以保护原生态、水环境提升与乡村振兴为重点的美丽乡村型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菊园新区以水环境改善与水景观建设为重点的都市宜居型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形成“河湖通畅、生态健康、清洁美丽、人水和谐”的高品质生态清洁小流域。

5强化水环境常态管理和跨界水资源联防联控

依托河长制,提升各街道(镇)河长办的履职尽责效能,强化河道水岸同治。深化水体综合整治,加强河道保洁、设施养护和水质维护,完善整治河道的长效管理,提高河道管理的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探索和强化嘉昆太水资源联防、联控、联保机制。根据新要求落实重点跨界水体、水域治理工作。

(二)大气环境保护

继续强化PM2.5和臭氧污染协同控制,重点聚焦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以产业和交通领域为重点,统筹能源、建设、生活等领域,全面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稳步提升环境空气质量。集中开展交通噪声、工地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的防治,提升噪声污染管控水平,给市民提供安静舒适的居住环境。

1、持续深化VOCs污染防治

实行源头VOCs替代大力推进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溶剂使用类行业及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行业低挥发性原辅料产品的源头替代,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积极推进政府绿色采购,优先使用低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

开展新一轮VOCs排放综合治理继续推进重点行业尤其是汽车整装和汽车零部件制造业VOCs 排放综合治理。对涉及VOCs排放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等领域工业行业、4个通用工序以及恶臭污染物排放企业开展一厂一策”(2.0版)综合治理,到2022实现工业VOCs排放量较2019年下降10%

加强无组织VOCs治理和监控全面加强对含 VOCs 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排放源的无组织排放控制。

2、持续强化移动源污染治理

加强机动车污染管控持续推广新能源车,2023年,公交、巡游出租、通勤、环卫等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基本采用新能源车。加快充电桩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充电设施、出租车充电示范站建设任务。推进重型柴油车远程在线监管。对属地范围内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对已标注的重点车辆排放检验数据进行核查,年度核查率应达到80%以上。

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全面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国四排放标准加快淘汰更新未达到国二排放标准的机械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柴油机尾气达标治理鼓励机械“油改电”。强化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检测和维修制度,严格落实监督管理及执法检查。根据市级部署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远程在线监管和现场监督检查

持续推进车辆淘汰和油品管控加大高污染车辆和老旧车淘汰力度,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推进营运性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更新淘汰,研究推进国四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

强化船舶大气污染防治。加快本区低压岸电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岸电设施覆盖率。

3、持续推进扬尘污染治理

强化工地扬尘污染治理。确保在建(符合安装条件)工地扬尘在线监控安装率达到100%,加强扬尘在线监测执法,严格执行文明施工要求,落实扬尘管控措施,拆房工地洒水或喷淋措施执行率达到100%。加强各类工地扬尘污染日常监管,加大执法力度。

深化道路扬尘污染控制。加大对运输车辆跑冒滴漏现象的联合查处力度,严禁车辆偷倒渣土、垃圾行为。提高城市道路保洁机械化的作业能力,进一步提高道路保洁机械化水平,到2023年,城市化区域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6%以上。

4、持续加强社会面源管控

健全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长效管理机制。按照市级部署开展重点行业储罐油气回收专项整治2022年前,储油库收发汽油过程应改造为底部装油方式,新增运输汽油的油罐车不得配备上装密闭装油装置。依托油气回收在线监控平台预、报警信息和数据异常情况,加强辖区内加油站油气回收处理装置监督抽查。推进汽修行业达标整治,汽修涂料采用低挥发性涂料。强化油烟气治理的日常监管,推行餐饮油烟在线监控和第三方治理,持续推广集中式餐饮企业集约化管理。

5持续开展噪声综合治理

对我区13处高速公路噪声敏感点制定整治方案,落实整改解决我区交通噪声引发的相关信访投诉事项。建立完善建筑工地噪声在线监测系统,强化夜间时段建筑工地施工审批管理,加强建筑工地夜间施工监管。新建道路、住宅项目,建设主体严格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标准和预防措施。针对广场舞等社会噪声,统筹协调公安、环保、交通、城管和属地街道(镇)加强污染防治与矛盾调处。

(三)土壤(地下水)环境保护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的原则,积极开展土壤(地下水)调查、加大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力度,开展基本农田和受污染场地的土壤污染综合整治,优先保护耕地土壤环境,确保安全利用。

1、推进土壤及地下水监测

更新重点行业企业基础信息,开展典型地块监测。按照部署,开展土壤环境监测网和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优化调整工作,推进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分类监测。统筹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组织开展耕地、园地土壤环境质量、地力与农产品质量协同监测,出具耕地质量和土壤环境情况等年度监测报告。持续开展地下水考核点位和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评估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

2、强化土壤污染源头控制

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名录,落实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污染隐患排查、自行监测及拆除活动备案制度,强化企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主体责任。基于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成果,开展高风险企业地块及工业园区、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填埋场等重点污染源周边的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地块污染状况及健康风险。持续开展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整治,对已发现的非正规堆放点严格按照标准落实管控措施,完成堆放点整治。

3、加强农业用地土壤预防和监管

落实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健全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调整机制。加大优先保护类耕地、园地保护力度,开展地力与环境质量双提升行动,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面实施受污染耕地、园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加大管控类耕地、园地用途管控力度。持续开展林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建立林地分类管理制度。持续开展对拟开垦为耕地的未利用地、复垦土地土壤环境污染调查,建立复垦农用地管理档案,纳入农用地分类管理,探索生态型治理修复技术在复垦土地上的应用。

实施土壤保育工程加大绿色生产技术推广力度,围绕水稻、蔬菜、水果等主要农产品类型,稳步推进农产品绿色生产基地建设,全面落实农田土壤生态保育措施,推广绿色农业生产技术。强化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地产绿色优质农产品占比不断提升,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耕地地力和土壤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加强对非常规农业投入品(河道底泥、湿垃圾产品等)的源头监管。

4、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管控和治理

健全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制度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调查评估-修复-再利用的全生命周期跟踪管理制度,加强对受污染场地、敏感目标周边土地再开发利用的城乡规划论证和审批管理,合理安排土地供应及相关规划许可时序。严格建设用地出让、划拨等土地流转管理制度,配合市局定期更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保障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加强建设用地污染监管制定并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名录,落实企业污染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制度,强化企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主体责任。基于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成果,开展高风险企业地块及工业集聚区、加油站、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填埋场等重点污染源及周边的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地块污染状况及健康风险。

有序开展污染土壤治理和修复对涉重金属企业开展专项整治。探索建设用地治理修复+开发建设试点。建立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及治理修复地块多部门联动后期环境监管制度。

5、构建地下水污染防控体系

开展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开展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有序开展地下水环境分类监测。开展工业企业、运输公司、码头、混凝土搅拌站等内部加油站排摸以及埋地油罐防渗改造。加大老旧管道维护、修复和更换力度,减少污水管网渗漏对地下水的影响。

加强地下水监管排查隐患加强对地下工程建设或地下勘探、基坑开挖等活动的监管,防止建设工程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开展废弃矿井、钻井、地下水监测井、水文地质勘探井等排查登记。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地下水隐患排查,逐步实施污染风险管控措施。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资源化、减量化、协同化为核心,集中解决当前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和结构性矛盾的短板,深化垃圾分类提质增效,推进各类固体废弃物协同处理处置,提升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推进嘉昆太区域固体废物联防联治,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1、启动嘉定新城“无废城市”创建

加强统筹固体废物管理,启动无废城市建设前期工作。在2023年底初步建立“无废城市”综合管理制度和技术体系,在固体废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明显进展,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主要农业废弃物全量利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水平全面提升、危险废物全面安全管控、非法转移倾倒固体废物事件零发生,培育一批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骨干企业。

2、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

构建生活垃圾分类常态长效机制全面贯彻落实《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从源头上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制定监管、考核、规范等形式将垃圾分类管理固化机制,开展垃圾分类达标(示范)街镇测评。倡导光盘行动、适度点餐并将落实情况纳入餐饮服务单位文明创建的指标体系。加强垃圾末端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营监管和应急处置监管,建立一系列考评监管制度和实施细则,垃圾分类工作持久开展得到机制保障,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率维持9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3%以上。

持续优化垃圾基础设施服务功能推进生活垃圾中转站的建设,规范生活源有害垃圾贮存点设置,开展湿垃圾分散处置设施规范化专项整治。加强新建农贸市场及标准化菜场湿垃圾就地处理设施的建设力度,因地制宜地推进农村地区湿垃圾就地处理设施的建设,推行“湿垃圾不出村”的垃圾处理模式。

3、提升危险废物安全收运处置水平

加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建设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提升我区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推动集成电路行业废酸等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资源化利用

完善小微企业收运处置体系以实验室危险废物、汽修行业等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运处置体系。推动19张床位以下(含)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定点集中收集模式。强化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突发疫情、处置设施检修等期间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

4、完善一般固废综合利用与处置体系

加强一般工业固废管理落实属地责任,开展历史遗留固废堆点专项整治,对历史上存在化工、电镀等重点行业的地块进行排查,加强对历史遗留固废堆点和污染地块的管控、监管和监测。

加强建筑垃圾规范化和资源化处置管理全面启用区级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对区域内暂存拆房(拆违)垃圾堆点进行全方位、全覆盖排查,统筹进入区级设施进行集中规范化处置,形成建筑垃圾全过程闭环管控。坚持“源头减量、就地干化、市场运作、资源利用”原则,大力推行工程泥浆源头就地干化处理和集中干化处理,鼓励和支持经分拣加工后的再生骨料和再生产品进市场,实现拆房垃圾和装修垃圾全量资源化利用。2023年,装修垃圾和拆房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达到50万吨/年。

5、推进嘉昆太区域固体废物联防联治

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联防联治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建立固体废物区域联防联治机制,完善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的管理制度,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跨界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活动。

(五)工业污染防治与绿色转型发展

以落实产业准入标准和环境政策体系为抓手,加快推进产业布局空间优化和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传统领域智能化、清洁化改造,做好绿色转型与经济发展、技术进步、产业持续的有机结合,积极稳妥、韧性持久地推进工业绿色发展

1、优化产业结构生态空间

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要求,严格执行本区总体功能区划,将“三线一单”硬约束作为综合决策的基础条件之一。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将区域环境质量作为区级政府环保责任红线。强化规划环评,对各类规划和产业园区规划实行审查和管理。

2、深化产业结构优化调整

推动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污染、高风险企业,压减低技术劳动密集型、低端加工型、低效用地型等一般制造业企业,2023年,力争完成180项产业结构调整重点项目。持续推进规划保留工业区外化工企业调整提升。

推进传统产业绿色升级改造推进化工企业内污染严重、服役时间长的生产装置和管道系统实施升级改造。继续构建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四位一体”的绿色制造体系。在市级部门引导下积极推动上海嘉定工业园区创建绿色示范园区;围绕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重点行业,推进绿色制造创建;围绕汽车制造等行业,推进绿色示范供应链创建。到2023年,绿色制造体系基本建成。

3、推进清洁生产审核改造

深入开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全面落实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方案(2021-2023年),将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情况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按照市级部署持续推进清洁生产改造,不断提升行业清洁生产整体水平

4、强化环保产业创新

加强关键环保技术产品自主创新,强化对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保护与修复、城乡绿色基础设施、城市绿色发展、生态农业等重点领域绿色技术创新的支持。

(六)农业与农村环境保护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围绕“美丽家园、绿色田园、幸福乐园”工程建设,以农业绿色生产、农村生态宜居为导向,深入推进农业产业模式生态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和农村人居美丽化,加快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1、强化养殖业污染治理

深入畜禽养殖场综合治理根据市局部署,开展畜禽场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持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强化粪污还田利用过程监管,完善粪肥管理制度,加强技术和装备支撑,提高畜禽粪污处理和利用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到2023年,全区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保持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8%

推进水产养殖污染治理试点实行水产养殖分级、分区管控措施,明确水产养殖尾水排放要求及标准。通过采取进排水改造、生物净化、人工湿地等措施对水产养殖场进行养殖尾水处理,逐步实现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和全面达标排放。三年内开展700亩水产养殖场尾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中规划保留的水产养殖场实现尾水处理设施建设覆盖率达70%以上。积极探索循环水产养殖模式,推进水产养殖绿色生产方式推广,年完成绿色水产养殖场面积30

2、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全面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测土配方施肥、强化病虫害统防统治和全程绿色防控,减少化肥和化学农药的施。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保持在95%以上,缓释肥应用面积达到25000亩次,计划每年巩固蔬菜水肥一体化应用面积2280亩次。大力推广机械化种植同步侧深施肥技术,减少化肥表面流失,到2023年,完成同步侧深施肥作业面积达43000。持续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计划每年巩固3000亩。推进高效植保机械应用,优化、指导高效植保作业机械的配置,到2023年,自走喷雾机、无人机植保作业覆盖率达80%,农田化肥、农药总施用量分别下降5%

加强臭气和氨排放控制结合现有养殖场提升改造和新建畜禽养殖场规划设计,开展规划保留和新建畜禽养殖场重点环节恶臭污染治理,减少大气氨排放。逐步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和蔬菜生产保护区推广种植业氨减排技术。

3、促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

推进生态循环农业模式。继续开展生态循环示范镇和示范基地创建2023年,完成1个示范镇、8个示范基地创建工作。不断提高绿色认证水平,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严格执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强化农业从业人员质量安全意识,规范农业生产档案记录,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试点(园、场)建设及绿色食品认证工作。做好认证培训、加大认证激励措施和对绿色食品认证的考核力度。

提高农业废弃物回收和资源利用水平。进一步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回收率保持在100%。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和多种离田利用途径并重的多元利用格局,对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离田利用给予政策扶持,到2023粮油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8%。推进蔬菜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引导建设园艺场蔬菜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点,蔬菜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率70%以上,规模化蔬菜园艺场蔬菜废弃物堆肥自用基本全覆盖。完善地膜黄板回收体系,基本实现废旧农膜和黄板全量回收。推进有机肥制造,2023年基本完成外冈有机肥厂建设。

4、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有序推进农村集中居住。持续推进以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计划,开展农村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推动中小水体治理和生态修复等。完成1000户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到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9%。完成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推进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回收和处置体系全覆盖。加快完成农村公厕提档升级。

强化农村示范引领。以“乡村振兴”为契机,做好休闲农业精品打造,重点打造主题明确、特色鲜明的休闲农业景点,形成旅游服务配套完善的休闲农业精品线路。强化休闲农业品牌培育,引导休闲农业与农业产业、农耕文化、农业科技和旅游资源的有机融合,突出特色,提升品位,实现休闲农业提质升级。 

5、提升农村生态环境监管能力

夯实农村环境监测体系。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的监督监测,并将监测情况纳入河长制工作考核内容;开展农村水体、农田灌溉水水质和水产养殖业污染排放的跟踪监测。

提高农业农村环境管理水平运用卫星遥感、大数据等技术,完善乡村网格化管理平台,及时发现农村生态环境问题。进一步强化农村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执法监管,加快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                                                                                                                                                                                                                                             

(七)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

持续提升生态空间品质强化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系统推进林地、湿地建设和保护,强化公共绿色开放空间可达性,为本区建设成 “以水为源、以绿为脉”的生态绿园夯实基础

1、加强生态网络空间建设

以市级重点生态廊道和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对照我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制定的目标,有序推进林地建设。充分挖掘“198”减量造林空间、农用地转化、现有林提升以及规划林地建设,积极探寻造林新模式。结合全区主干道路河道等通道沿线整治工作,继续推进绿色廊道建设项目;依托农林水规划统筹布局,逐步推进我区农田林网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环境;整合区域资源,以市政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为契机,做好配套林地的前期研究和规划建设工作。计划新增森林面积5000建成1500亩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特色明显的开放休闲林地,形成森林公园雏形计划。

2、推进多级公园绿地建设

推进公园绿地建设。持续完善由城市公园、地区公园、社区公园(乡村公园)为主体,口袋公园为补充的城乡公园体系。结合公园建设,植入嘉定“四朵花”(紫藤、荷花、菊花、梅花),打造嘉定花文化名片。加快推进“四化”建设项目,因地制宜在城市化重点区域和主要路段加快推进实施花坛花境建设与改造、四季花卉景观布置、绿化小品设置等工作,不断美化城市绿化景观面貌,通过街心花园、街头绿地、特色道路等建设与改造,让广大市民能够充分享受身边的绿色福祉。到2023年,新建绿地面积120公顷,其中公园绿地面积60公顷以上;新增市在册公园10座,街心花园6座。

3、推进多元绿化和绿道建设

推进多元立体绿网建设。充分利用屋顶、墙面、桥柱、围栏、沿口等推进立体空间绿化,鼓励结合城市更新进行立体绿化存量改造提升,引导多样化立体绿化形式。沿蕰藻浜河道两侧不小于20米构筑连续开放生态廊道,形成滨水开放生态空间,新增立体绿化面积35000平方米。

推进多级特色绿道建设。以绿道布局串联节点公园,强化实施骨干绿道网络和特色道路建设,构建公园绿道网络体系,提升市民健康舒适的绿色慢行体验。结合绿道建设优化植物群落配置,营造丰富多样景观,推进林荫道创建和绿化特色道路建设,三年累计建设30公里绿道,3条绿化特色道路。

4、打造高品质生态宜居新城

构建森林连片和农田水网为主的绕城生态走廊“一环”、娄塘历史文化生态廊道、沈海高速城镇生态发展廊道的绿色空间新载体,形成田园水林湖一体化的大生态格局。以高于中心城的标准,打造示范公园城市,推动新城公园形态与城市空间有机融合,加强公园绿地与文体功能融合,提升远香湖紫气东来公园、嘉北郊野公园等品质,新建5座城市公园。完善绿道网络,建设一批市级绿道、区级绿道,推动区域生态景观成片联通。

5、加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

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体系。根据市局部署,有序推进浏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勘界定标、规划编制等基础性工作。加强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推进彭门等湿地培育、保育和生态修复,提升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质量。强化本地物种保护,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每年放流水生生物总量不少于80万尾。

(八)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

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建设、绿色生产,推进产业能级提升和社会各领域节能降碳,以节能增效为主要手段,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强化碳源头减排

1、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管理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制定区级碳达峰行动方案并探索开展碳中和试点研究,探索建立区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管理。落实低碳产品认证和碳标识制度,探索开展碳普惠工作,配合市级部门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相关工作。

2强化重点领域节能降碳

积极推广节能新技术宣贯《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和《上海市节能低碳技术产品推广目录》,组织专家对企业节能改造和节能技术应用开展专业培训和咨询。积极探索节能市场化机制,将用能管理委托给专业机构的托管模式,如合同能源管理、环保管家等。加强绿色建筑全过程监管,逐步推进超低能耗建筑试点,协同城市更新工作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积极推动节能市场开放。

3、推进嘉定新城低碳示范区建设

推进低碳发展试点示范结合远香湖打造成“最美城市会客厅”的目标要求,以突出城市融入自然、自然导入城市理念,以城市数字化转型为导向,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智慧治理、生态休闲等综合功能,远香湖中央活动区内选取1平方公里左右的区域率先开展低碳示范区建设示范区域统筹考虑控制能量和碳排放总量、优化能源结构、促进能效提升、增加碳汇等工作,结合区域特色和规划建设,执行绿色生态城区标准,新建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实施远香湖公园周边景观提升工程和大型公共绿地建设等碳汇建设建设国家智慧交通先导试验区先行先试区域,率先发布智慧交通嘉定标准,形成长三角智慧交通的最佳实践区和示范体验区借助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数字化社区等先进技术和理念,加强线上线下融合,形成整体新型基础设施系统布局,提出基础设施智能化、数字化策略

探索低碳发展配套政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积极探索运用绿色金融等市场化手段,为重点项目的实施拓宽资金来源渠道。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探索有利于低碳发展的制度,鼓励在能效对标和公示、绿色建筑全过程监管、低碳交通体系建设、低碳人文等方面开展制度创新。

建立碳排放统计和管理体系。在示范区先行开展碳减排措施的评估工作加强低碳发展的能力建设,率先探索建立示范区域内能源和碳排放的监测、统计、核算体系。加强区域重点用能单位的能耗在线监测等碳排放管理工作。

4、加强低碳宣传培训

结合每年全国低碳日、节能宣传周,组织开展各类节能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取得的显著成就,积极宣扬先进典型,适时曝光破坏生态、污染环境、严重浪费资源和违规乱上高污染、高耗能项目等方面的负面典型,为绿色低碳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九)循环经济与绿色生活

着力推进形成绿色循环发展的技术产业体系,健全资源节约集约的循环利用政策体系,全面提高全社会资源利用水平,开展系列绿色创建,广泛宣传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

1、强化循环经济示范引领

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行动。持续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探索实践园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管理创新模式,提升园区生态创建特色和综合治理能力,逐步形成具有“一园一特色的我区生态产业园区推进体系,助力园区提高环境管理精细化水平。

2、提升原生资源综合利用率

完善提升废弃物资源回收体系。完善提升“两网融合”体系,进一步拓展资源回收利用网络。通过政府引导、市场引入等多元方式完善布局可回收物资源利用产业。通过推行绿色设计、建立再生产品和再生材料推广使用制度推进原材料源头减量。持续完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多元化回收体系,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深度资源化利用。按照市级部署推进新能源车动力电池梯度利用和回收利用体系建设。

加强塑料源头削减。落实《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在商场、快递、电子商务、外卖等重点领域积极推行商品简包装”,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加强塑料污染治理

3、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倡导绿色出行结合15分钟生活圈建设,完善慢行设施,不断提高绿色出行比重。推广绿色产品消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积极推行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制度,结合实施产品品目清单管理,加大绿色产品相关标准在政府采购中的应用,区属和镇属国有企业率先执行企业绿色采购指南,鼓励其他企业自主开展绿色采购。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绿色生态城区等重点领域绿色创建活动。

(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与保障机制

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加快推进制度改革和政策创新,进一步提高城市环境管理精细化、科学化水平,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企业自治良性互动。

1、完善机制体制建设

健全生态文明建设领导机制。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根据《嘉定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要求,强化落实区委、区政府相关机构和部门分管领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着力推进基层环境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明确落实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强化属地化监管。各村居各产业园区管理机构依法依规落实环境治理相关要求。

强化部门协同、条块联动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领导机制,坚持和完善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滚动实施机制,强化对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综合决策和统筹协调。进一步落实河长制,健全完善长效常态工作机制。依托“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加强部门协同和条块联动。探索建立街镇、村居产业园区最小单元环境治理的新模式新机制。

优化评价考核督察机制贯彻落实《上海市实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办法》,严格督察整改,完善整改项目验收、销项制度。把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纳入经济发展评价体系,并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工作将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和督察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重要依据,确保责任到位。

完善环保监管制度加强排污许可管理,加强发证后执法监管,强化环境监测、监管和执法的协同联动,建立与排污许可相衔接的污染源信息定期更新机制。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有序推进案例实践,及时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推进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进一步提升网格化巡查发现能力。

2、健全智慧监管能力

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完善辖区内全要素、全领域的生态环境智慧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做好国控、市控监测站点建设的前期协调及建设运行保障。新增大气超级站监测设备,有效提升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警体系能力。更新应急监测特种车辆,完善环境应急监测、辐射环境监测和重大活动保障能力。探索固定源环境监管新模式,开展VOCs、餐饮油烟等简易治理设施精细化管理。

加强环境综合执法能力建设。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落实《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注重刚柔相济执法。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健全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调查、案情通报等协调配合制度。积极推进利用无人机、在线监控和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

加强信息化能力建设。推进生态环境一网通办”,全面实现生态环境事项全程网上申报,加快普及不见面审批和网上服务,持续增强服务能力。依托大数据资源和城市运行综合管理平台,积极推进“智慧环保”平台建设,推进各类生态环境数据的全域全量汇聚和共享,提高生态环境的监测预警、执法监管和处置应对的能力,提升精准治污、精细管理和科学决策的智慧环保管理水平。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能力建设。全面实施风险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落实企业风险防控措施,提升企业生态环境应急响应和现场处置能力。继续完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加强环境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强化实战化的应急演练。规范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强化重点区域与重点行业的有毒有害物质、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新型特征污染物及危险废物监测监管。

3、完善市场治理体系

创新服务模式。以《第三方环保服务规范》为技术支撑,围绕规范合作关系,在街镇工业园区、和重点领域大力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等新模式、新业态试点,培育一体化、定制化服务模式,推进企业守法合规、减排增效和提升综合竞争力。支持企业加强科技创新、服务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模式试点。积极探索对工业污染地块修复采用环境修复+开发建设的创新模式

完善多方参与环保投入机制。加大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强对企业节能减排和污染治理的必要支持。配合市级层面,充分发挥税收支持作用,加强环境保护税与排污许可证、环境执法等其他制度的衔接。

4、健全区域协同协作

推动跨区域环境协同防治。深入贯彻《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共同保护规划》优化整合生态环境综合管理要求,推进区域环境监管三统一机制建设。开展船舶使用燃油质量监督联动执法,限制高排放船舶使用。通过共同实施严格环境准入、加强监测数据与污染源信息共享、深入开展联合监测与执法行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强化区域应急协作等方式共同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和重大活动协同保障,推动嘉昆太三地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提升。建立固体废物区域联防联治机制,完善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的管理制度,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跨界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活动。

加强跨区域信息共享。健全企业环境信用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制度将区域内企业环境行政处罚信息、企业环境行为信息评价结果共享至市、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信用长三角平台和长三角环境信息大数据平台,提升环境执法信息的公开性和应用于金融等部门的效力性

5、完善社会共治体系

加强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企业污染源自行监测制度,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全面实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和动态调整机制,依据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强化企业环境治理信息公开,推行重点企业环境责任报告制度。鼓励排污企业在确保安全生产前提下,向社会公众开放。

强化全社会监督畅通渠道,搭建平台,让公众参与环境治理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引导公众积极践行环境保护责任。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环境保护领域的自治作用。鼓励群团和社会团体参与环境治理,构建生态环境志愿服务体系。

深入开展宣传推进生态文明教育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工厂、进机关、进农村。积极开展各类环保科普、宣教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