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谈话提醒制度

来源:工作范文网 时间:2021-04-26 13:25:04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市文化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局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根据《中国共产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的廉政谈话,是指市文化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局局领导或局纪委,本着教育在先、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对谈话对象进行的党风廉政建设活动。

二、实行廉政谈话是为了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廉政谈话,对局机关内设机构、下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沟通思想,交流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进一步促进市文化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市文化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局机关、市直属单位干部应当模范遵守党纪政纪和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自觉接受监督,如实向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及时纠正缺点和错误,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工作能力。

四、廉政谈话的分工:廉政谈话在市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党委书记、局长负总责,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监察室负责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对局机关科级干部、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廉政谈话由市局纪委书记负责;
对科室(队)干部职工的廉政谈话由市局分管领导负责;
各科室(队)负责人负责对本科室(队)的人员进行廉政谈话;
干部提升、岗位变动由局领导集体廉政谈话或由分管领导、纪检监察负责廉政谈话。谈话可个别进行,也可集体进行。

五、廉政谈话的内容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的命令指示情况;
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

(二)本部门和本人在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人事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情况及其接受监督的情况;

(三)履行文化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监管职能情况;

(四)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意见和建议;

(五)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六)新提拔、岗位变动的干部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上的打算和在廉洁自律方面的措施。

六、廉政谈话每年进行一次并做好记录。对群众有反映的干部应随时进行廉政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