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党课讲稿: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3篇

来源:工作范文网 时间:2022-06-21 15:54:17

  廉政党课讲稿: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3篇

  党课是每一名共产党员的必修课,是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重要方面。工作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廉政党课讲稿: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3篇,供大家参考选择。

廉政党课讲稿: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3篇

  廉政党课讲稿: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1

  各位同志:

  根据党中央统一部署,按照北方集团党委的要求,今天我们在公司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由我结合党支部的实际,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这个主题,谈一点学习体会,与同志们相互学习和共勉。

  2019年5月31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是激励一代代中国共产党人前赴后继、英勇奋斗的根本动力。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出台背景

  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员主题教育,是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的迫切需要,是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的迫切需要,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迫切需要,是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目标任务的迫切需要。

  党员干部代表着党的形象,党员干部的素质和能力水平的影响着党的事业的发展。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群众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党员干部的管理是我党巩固执政的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所以,做好对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是提升我党战斗力和凝聚力的重要保障。党的十九大以后,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更要不忘初心,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提升党员干部队伍素质与能力。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条例主要内容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主要内容分为四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

  人民团体、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参照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

  第四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第五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二章:责任内容

  第六条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七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党组)、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每年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委常委会议(党组会议)和政府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

  (二)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三)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推进制度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四)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五)监督检查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下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

  (六)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七)加强作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八)领导、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切实解决重大问题。

  第三章:检查考核与监督

  第八条党委(党组)应当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制定检查考核的评价标准、指标体系,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

  第九条党委(党组)应当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对下一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

  第十条检查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可以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工作等结合进行,也可以组织专门检查考核。

  检查考核情况应当及时向同级党委(党组)报告。

  第十一条党委(党组)应当将检查考核情况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督促整改落实。

  第十二条党委(党组)应当建立和完善检查考核结果运用制度。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组织人事部门协助同级党委(党组)开展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或者根据职责开展检查工作。

  第十四条党委常委会应当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向同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十五条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应当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在本单位、本部门进行评议。

  第十六条党委(党组)应当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每年专题报告上一级党委(党组)和纪委。

  第十七条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组应当依照巡视工作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有关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巡视监督。

  第十八条党委(党组)应当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实际,建立走访座谈、社会问卷调查等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机制,动员和组织党员、群众有序参与,广泛接受监督。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十九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

  (三)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四)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

  (五)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六)放任、包庇、纵容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等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七)有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

  第二十条领导班子有本规定第十九条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调整处理。

  第二十一条领导干部有本规定第十九条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给予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和降职等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以上责任追究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第二十二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具有本规定第十九条所列情形,并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应当从重追究责任:

  (一)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进行掩盖、袒护的;

  (二)干扰、阻碍责任追究调查处理的。

  第二十三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具有本规定第十九条所列情形,并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追究责任:

  (一)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及时如实报告并主动查处和纠正,有效避免损失或者挽回影响的;

  (二)认真整改,成效明显的。

  第二十四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本规定,需要查明事实、追究责任的,由有关机关或者部门按照职责和权限调查处理。其中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党纪政纪案件的调查处理程序办理;需要给予组织处理的,由组织人事部门或者由负责调查的纪检监察机关会同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关权限和程序办理。

  第二十五条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

  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实施责任追究不因领导干部工作岗位或者职务的变动而免予追究。已退休但按照本规定应当追究责任的,仍须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第二十七条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

  单独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升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按影响期较长的执行。

  第二十八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政府实施责任追究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有应当追究而未追究或者责任追究处理决定不落实等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下级党委(党组)、政府予以纠正。

  三、习近平总书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摘录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具有非常高的时代价值,是传承和发扬革命精神的重要载体,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的重要途径,是筑牢党长期执政地位的内在要求。

  2016年10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说明》指出,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领导层组成人员必须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坚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为全党全社会作出示范。

  2017年1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指出,领导干部要不忘初心、坚守正道,必须坚定文化自信。没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底蕴和滋养,信仰信念就难以深沉而执着。党员、干部要不断提升人文素养和精神境界,去庸俗、远低俗、不媚俗,做到修身慎行、怀德自重、清廉自守,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2017年12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对继续坚持纠正“四风”作的重要指示”指出,各地区各部门都要摆摆表现,找找差距,抓住主要矛盾,特别要针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拿出过硬措施,扎扎实实地改。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在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要力戒形式主义,以好的作风确保好的效果。

  2019年6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我们千万不能在一片喝彩声、赞扬声中丧失革命精神和斗志,逐渐陷入安于现状、不思进取、贪图享乐的状态,而是要牢记船到中流浪更急、人到半山路更陡,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作为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

  四、不忘初心,党风廉政责任制的重大意义

  不忘初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于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管党活党水平,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的政冶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新中国成立X周年和中国共产党在全国执政X周年的重要时刻,根据党的十九大部署,全党启动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这次主题教育,是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的迫切需要,是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的迫切需要,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迫切需要,是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目标任务的迫切需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就是要坚持思想建党、理论强党,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就是要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奔着问题去,以刮骨疗伤的勇气、坚忍不拔的韧劲坚决予以整治,同一切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问题作坚决斗争,努力把我们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就是要继续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把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深深植根于思想中、具体落实到行动上,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和信心,筑牢党长期执政最可靠的阶级基础和群众根基;就是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发扬革命传统和优良作风,团结带领人民把党的十九大绘就的宏伟蓝图一步一步变为美好现实。

  “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是根据新时代党的建设任务、针对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这次主题教育的特点提出来的。守初心,就是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守初心,牢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时刻不忘我们党来自人民、根植人民,永远不能脱离群众、轻视群众、漠视群众疾苦。担使命,就是要牢记我们党肩负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勇于担当负责,积极主动作为,保持斗争精神,敢于直面风险挑战,以坚忍不拔的意志和无私无畏的勇气战胜前进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找差距,就是要对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照党章党规,对照人民群众新期待,对照先进典型、身边榜样,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有的放矢进行整改。抓落实,就是要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的实际行动,把初心使命变成党员干部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精气神和埋头苦干、真抓实干的自觉行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地生根,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要全面把握,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

  理论学习有收获,重点是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原有学习的基础上取得新进步,加深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大政方针的理解,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思想政治受洗礼,重点是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传承红色基因,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马克思主义。干事创业敢担当,重点是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保持只争朝夕、奋发有为的奋斗姿态和越是艰险越向前的斗争精神,以钉钉子精神抓工作落实,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为民服务解难题,重点是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守人民立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自觉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着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以为民谋利、为民尽责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清正廉洁作表率,重点是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坚决预防和反对腐败,清清白白为官、干干净净做事、老老实实做人。

  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牢牢把握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伟大梦想共同奋斗的根本任务,努力实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具体目标,确保这次主题教育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不忘初心”,正是他直面党内存在的挑战和风险的结果。事实上,中国共产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的确不少,最大问题是党的优良传统和精神品质被削弱。从根子上说,就是一些党员遗忘、淡化了党的“初心”。

  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就是党建立和发展的最初心愿。它是中国共产党的身份标识,也是党存在的精神内核和不断发展的动力之源。从“初心”的构成看,“不忘初心”就是:一在信仰上,要成为马克思主义坚定的信仰者,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来认识、分析、解决问题;二在理想信念上,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三在宗旨上,不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坚持人民立场;四在精神上,“开天辟地、敢为人先的首创精神,坚定理想、百折不挠的奋斗精神,立党为公、忠诚为民的奉献精神”;五在作风上,始终不忘党的优良作风,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可以说,这五个方面是我们党近百年取得辉煌成绩的经验总结,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精神支柱,更是全体共产党员必须坚守的政治灵魂。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制度,它在增强各级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廉政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各级党委抓好反腐倡廉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决定》进一步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这为我们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更好实施责任追究指明了方向。

  我们党十分重视全党动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998年党中央、国务院就颁布实施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毫不松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大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突出问题力度。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2010年党中央、国务院颁布了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强调,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全党动手。各级党委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执行责任制,分解责任要明确,检查考核要严格,责任追究要到位,让责任制落到实处。

  五、《制度》面临的问题以及如何认真贯彻执行《制度》

  当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也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一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一般性的、总体性的要求多,具体的、可操作性的举措少,致使工作流于形式,没有落到实处;一些地方和部门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分解不够明确,检查考核不够深入,责任追究不够严肃,有不少地方和部门甚至没有真正追究过责任,等等,严重影响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效性和权威性。

  有权就有责,权责要统一。各级党委必须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各级领导班子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班子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主要领导责任,切实做到“一岗双责”。各级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既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又要敢抓敢管,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把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在一定范围内开展评议,以此督促领导干部切实负起责任。如果发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重大问题上有失职等领导责任问题,就要采取倒查的办法予以追究,绝不能以集体名义敷衍了事。

  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必须认真履行好监督责任。要坚持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积极协助党委开展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并把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专题调研,找准存在问题,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比如,在责任追究案件的启动程序方面,责任追究由谁来启动、在什么情况下启动需要进行明确等。要铁面执纪,严肃责任追究,在这方面要抓住典型。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问题也不报告、不反映,敷衍塞责、不抓不管,造成不良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要依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该组织处理就组织处理,该纪律处分就纪律处分,不能下面问题成串还熟视无睹。要突出责任追究的重点,对不认真履行反腐倡廉职责,导致本地区、本单位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的;对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造成用人失察失误和不良影响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要适时对责任追究方面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增强责任制的威慑力。

  对具体的责任行为进行“签字背书”,是强化责任主体认真履职、敢于担当、落实责任的有效举措。由领导责任人和监管责任人在具体责任行为报告上签名后上报,以利监督和责任的担当。出了问题,还有倒查机制,还要被追究。这就意味着承诺和责任,既是压力,更是动力。实施责任追究应该终身追究,无论领导干部工作岗位或者职务有什么样的变动,该追究责任的都要追究。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分清责任,对于出现的违纪问题,要弄清楚是领导干部主动发现并坚决查处的或积极支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的,还是有失职渎职情节甚至故意掩盖、袒护违纪问题的,前者不承担领导责任,后者必须承担领导责任。

  六、国企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不忘初心、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我党十九大报告主张秉公执法、廉洁政治,国企落实十九大报告要求的过程中,应适当创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这不仅能够营造廉洁的工作环境,而且还能促进国企有序建设,提高国企员工政治素养以及思想道德水平。

  现如今,我国社会正处于发展的关键阶段,国企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国企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过程中未能紧密结合社会形势,最终实践效果与预期要求相差甚远,并呈现下述突出问题:

  (一)思想意识淡薄

  国企经营管理的过程中以业务工作为中心,其中,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业务工作的一部分,部分领导者开展基础业务工作时往往忽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并认为党风廉政建设会浪费基础业务处理时间,即使发现个别员工存在违法乱纪行为,也只是口头批评,未参照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度予以惩处,长此以往,国企员工会对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度持片面认知,员工凭借主观意识应付工作,这对国企有序管理、稳健运行有不利影响。

  (二)工作形式落实

  国企管理体系相对完善,个别部门领导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时,为应付上级领导检查,仅形式化推进,未真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于过程。此外,相关制度负责人同时兼任多职,一旦出现腐败行为,则负责人会互相推卸责任,并不是在第一时间提供问题处理措施,这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完善、有序运行会产生消极作用。

  (三)考核指标片面

  调查可知,国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执行标准尚未具体确定,考核方案过于片面,考核指标细化工作不到位,过于泛化的考核指标不能直观反映真实情况,并且还会产生违法乱纪行为。部分员工工作积极性会逐渐降低,员工离职意愿度会大大增强,最终国企发展极易因优秀员工数量短缺受到制约。

  (四)责任延时追究

  国企多数领导者为在员工面前维持好人形象,或者迫于职位晋升,往往采取息事宁人处理方法,一旦国企领导者在责任追究中未能秉公执法,主观色彩较浓厚,那么最终会主张嚣张气焰,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权威性。此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过程中会充满较多阻力,这对国企持续发展会产生消极影响。

  国企要想真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务必采取有效对策处理已有问题,从以下四方面工作入手,营造良好的国企环境,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助力,最终国企经营管理目标能够及时实现。

  (一)强化思想意识

  国企领导者只有正确认识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改变传统的思想认知,才能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作出积极努力,并规范工作行为。这项工作落实时遵循分级管理领导机制,并且国企组织系统化培训活动,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培训活动,了解党风廉政建设的意义,同时,员工会严格按照责任制要求约束自我行为。只有国企领导者以身作则,积极主动强化自身思想意识,才能起到榜样示范作用,国企员工自然会端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看法。

  (二)落实工作过程

  党风廉政责任制具体落实于工作过程,同时,明确员工职责,根据国企发展情况制定阶段性发展目标,坚持一人一责制,即使出现管理问题,相关负责人能够主动承担责任,并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改进提出建设性意见。长此以往,员工工作态度会不断端正,员工责任意识会逐渐增强。国企将党风廉政责任制度细分,为各部分布置反腐任务,并对责任制度落实情况全面监督,以此彰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践优势。

  (三)做好考核工作

  国企制定科学的考核体系,将责任制渗透于考核的各环节,同时,严格执行月季考核、年度考核等任务,在这一过程中,应用定量与定向相结合的方法,这能大大提高考核准确性,并且考核结果能够客观反映。此外,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制定合理的考核激励措施,对于表现优秀、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者公开表扬;对于表现逊色、多次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者组织系统培训,必要时予以警告或者惩处,以此起到警示作用。

  (四)责任深入追究

  国企要想尽最大可能制止腐败行为,务必深入追究违法乱纪行为主体的责任,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配套制度,与此同时,完善惩罚体系,将防腐工作作为工作重点。此外,渗透责任制考核于日常管理,引导员工正确认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迫切性和重要性,并且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及时消灭违法乱纪行为。责任追究深入推进,能够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肃性,这对责任追究制顺利建设有重要意义,有利于提高国企管理效率,营造良好的企业环境。

  国企正处于改革的关键阶段,通过强化思想意识、落实工作过程、做好考核工作、深入追究责任等措施来引导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这不仅能够优化党风廉政建设效果,而且还能强化相关责任主体的责任意识。除此之外,国企改革进程能够不断加快,国企经济效益会大大增加。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全体党员同志要做到不忘初心,关键要在思想上得到教育,在行动上知行合一,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国、心中有人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党员、干部来说,思想上的滑坡是最严重的病变,“总开关”没拧紧,不能正确处理公私关系,缺乏正确的是非观、义利观、权力观、事业观,各种出轨越界、跑冒滴漏就在所难免了。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散一尺。思想认识问题一时解决了,不等于永远解决。就像房间需要经常打扫一样,思想上的灰尘也要经常打扫,镜子要经常照,衣冠要随时正,有灰尘就要洗洗澡,出毛病就要治治病。

  作为党员,作为国企员工,应主动履职尽责,切实担负政治责任,坚持以上率下,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坚持正本清源。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按照中央的部署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探索、认真实践,用信仰去格物,用良心去做事,成就“大我”,两袖清风,一身正气,永葆本色。

  廉政党课讲稿: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2

  根据县委、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与机关作风建设的要求,结合党研室工作实际,今天我借这个机会机,和大家一起来学习讨论相关党风廉政建设问题。下面我就对党风廉政建设与机关作风建设方面的认识,与大家共勉。

  一个地方,一个系统,一个单位都一样,风正,则心齐、心齐了事业才兴;风不正,则人心散、事业就衰。这个风就是党风,就是作风,也就是行风。过去的一年,根据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我们做了不少工作,应该说总体是好的,整个风气是好的。我们的各项工作都取得不少成效。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等都得到了好评。这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结果。但是要保持,要巩固,要发展,要上层次,必须要进一步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与作风建设。这是队伍建设的关键。

  下面我主要讲两点:一、当前必须引起重视的几个问题。

  一谈到党风廉政方面,人们就会联想到贪污受贿,以权谋私,买官卖官,腐化堕落等腐败问题,其实党风廉政建设与作风建设包含内容很广,在日常工作与生活中其实都有所表现。当前,我们身边不同程度地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认识模糊、观念淡化。有的同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长期性认识还不够,总认为抓廉洁自律主要是领导干部的事情,与自己关系不大。职务不高、权力不大,不会犯大错误。只要不犯原则性大错误,小节上有点问题也无大碍,不需要花很多精力来抓。此类想法有一定的普遍性。二是奉献不足、工作被动。有的人认为工作日每天上好班,能做完上级交办的工作就行了,质量如何、水平高低没有追求。工作上动力不足,能力上不求提高。积极主动、默默奉献干工作的精神少了,为了出色完成工作任务主动加班加点的也不多了。责任心不够强。好多工作主动性不强,缺乏一种紧迫感与责任感。有的同志更多的思想是追求生活上的安逸和福利待遇。当然不是说叫大家都不要去想个人利益,这是自然的,也是必要的,但绝不能把关注生活与关心工作的关系搞得太远了,起码的工作任务要完成好。三是创新不足、墨守成规。有的同志认为自己常用传统的思维方式处理工作、思考问题,创新思维不足。有的同志干工作时,长年累月都是老套套,以文件落实文件;总结经验、汇报情况的材料照抄照搬,缺少自己的语言与思想、没有原创,结合实际研究深层次问题、创新管理方式方法做的不够;经过调查研究、深入思考,提出符合实际的创新性思路、亮点工作还不多。四是纪律松懈,管理过宽。从一些现象来看,我们的纪律还是不严的,如出勤不出力,上班装门面,应付工作等现象还在一定程度存在。更有个别干部自己管不好自己,连最基本的一些工作也做不好。影响了整个单位的形象。上述这些问题虽然只存在于少数同志身上,但其消极影响和危害不可低估。如果不及时加以剖析、整顿、提高,就会影响到我们队伍的成长和进步,进而影响办事处的发展,损害党群干群关系。

  二、必须把握好几个重点

  要重视学习,提高能力和素质,最根本的途径是要不断加强学习。学习政治思想理论和业务知识,在干部队伍中要牢固树立好学风。要强化学习意识。要根据本岗位的职能任务及干部本人的思想状况、学习状况,积极主动地开展学习,养成自觉学习的良好习惯,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切实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最重要的是要有一种牢固的学习意识,在思想认识上对学习的目的、意义、要求等必须端正。学习不是为了应付,更不是为了领导,为了拿文凭、装门面。而是为了自己增加知识,提高工作水平,增长才干。进而更好地为工作服务,为人民服务。

  要严明纪律,纪律是约束行为的主要手段,没有纪律就会散沙一盘。任何组织都有自己的纪律要求与标准。我们共产党人更要重视纪律。一要管好自己。自己的行为自己管好,要时时处处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特别是工作纪律,最基本的就是上下班,这是起码的要求。大家都要向好的看齐,而不要总和自己差的比。二要管好他人。这主要是要互相监督,领导要管好干部,干部也要监督领导。人有时还要靠他人提醒与监督,有时自己会管不好自己,自己发现不了自己的毛病,就要别人来管。旁观者清就是这道理。三要管好工作。事业是由人决定的,工作由每个人共同努力才能很好地完成。我们的事业是服务,做好工作人人有责。所以每位同志都要以事业为重,认真对待工作,严肃工作纪律,使自己手中的每一项工作都能更好地达到上级的要求,取得群众的满意。

  要清正廉洁。我们要树立勤政廉政、勤俭节约的作风;公平正义、积极服务的作风;特别是要做到“两点”:一要加强自律。我们每一名干部职工都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时时处处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把自我改造、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变成自觉行动。要把清正廉洁作为道德品质来提高,强化“人民公仆”、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坚守清廉的本分,追求清廉的境界,做一个高尚的人。这一点,说难也不难,其实很多同志己经是这样做了。但说不难也难,有很多同志想做到真正清正廉洁也不易。这就要加强修养,要不断学习,要制度约束,要有高尚的思想境界等。二要强化监督。就是要依据中央和自治区、市、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文件和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可操作、切实管用的廉政规范,增强执行的刚性,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坚决克服行政机关各种不正之风,做什么事都要多一个心眼,要深思熟虑,要经得起时间考验,决不做不该做的事,更不能感情用事。没有监督就容易产生腐败,我们虽然不是权利部门,但必要的监督还是不可少的。这次行风监督员作了调整,以后我们都要主动接受监督。

  总之,党风廉政建设与机关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每个党员、干部职工都要认真对待。不管职务高低,有权没权;不管资格如何,年龄大小都得重视,都要无条件遵守。主要体现在平时的工作与生活中,我们一定要有这个牢固的思想意识,有自己管好自己的自觉性,有一定的政治敏感性。领导要求与提醒仅是一个方面,主要是靠自己把握。相信大家在明年的作风建设中,进一步明确思想,提高认识,以实际行动来推进我办党风廉政建设与机关作风建设的顺利开展。

  廉政党课讲稿: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3

  同志们:

  今天我们举办的党课活动,主要是通过学习和交流,进一步深化认识,统一思想。考虑到结合目前党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深入开展,同时使大家了解我们党党风廉政建设的历程和新形势下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几点要求。因此我选择“为民务实清廉”作为这节党课的主题。下面我和大家谈谈自己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和体会。

  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组织,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清正廉洁、勤政为民是建党、治党的重要内容。我们党一贯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采取强有力的“铁腕治腐”措施,腐败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但腐败问题仍然严重影响着党的健康肌体,严重影响着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严重影响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严重影响着党的先进性和执政能力建设。吏治腐败是最大的腐败,行政腐败是吏治腐败的一种。近年来,多名高官相继落马,行政廉洁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考验。

  一、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

  历史反复证明,腐败是社会的毒瘤,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国家长治久安、导致人亡政息的致命风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更是各级党委(党组)、纪委责无旁贷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红十字系统也是如此。

  当前在少数干部职工中存在几种不良倾向值得注意:第一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抓工作发展的一手硬,抓反腐倡廉的一手较软;第二是明哲保身,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对腐败现象见怪不怪,对违纪违法问题不抓不管;第三是为了顾全小集体或个人名誉和利益,掩盖矛盾,粉饰太平,甚至对本单位本系统出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瞒着、捂着,压案不报,有案不查,查而不处,不仅增加了腐败的危害程度,而且害了干部。

  我们每位干部职工都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对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在重视反腐倡廉建设上发挥导向作用、在落实责任制上发挥带头作用,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要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敢于宣示“向我看齐”,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自重、自醒、自警、自励,慎初、慎微、慎独、慎欲,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为全体党员树立表率;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坚持具体抓、经常抓、持之以恒地抓,做到业务工作拓展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延伸到哪里,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每位干部职工要对自己及下属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发现下属的违规违纪现象或一些苗头性问题,要及时打招呼提醒,及时批评教育,督促纠正,防微杜渐。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坚决查处,不能放任自流,更不能包庇、袒护和纵容。要坚决克服好人主义,维护公平正义,带出清正廉洁的风气,弘扬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

  二、谨小慎微,清正廉洁

  一要加强政治理论和道德准则学习,增强自身的免疫功能。古人说过:“学以立志”、“学以养德”。清代学者余怀认为:“读书能够使糊涂的人变得聪明,狭隘的人变得旷达,忧郁的人变得愉快,笨拙的人变得灵巧,愁闷的人将会欣然起舞,有病的人将会霍然而愈”。可见读书学习对提升一个人的道德修养和塑造一个人的良好品行非常重要。高尚的人格、良好的操守不是天生的,而是一种积累、一种养成。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和人民法官,只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才能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才能在纷乱复杂的现实生活中不被金钱、美色、权力所诱惑。中华文明,源远流长,在纷呈多彩的治国理政思想中,有许多优秀的反腐倡廉思想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像包拯、海瑞、于成龙等,之所以能够彪炳千秋、名垂青史,是因为他们清正廉洁、不畏权贵、秉公执法的优秀品质深深地烙在人民的心中。

  二要勤政爱民、心系群众,经常进行换位思考。我们经常说的“不勤政也是腐败”、“无功便是过”,既是党对我们党员干部的要求,也是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殷切期待。中国共产党从建党伊始就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自己的最高价值追求,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要慎独慎微、防微杜渐,筑牢思想道德防线。纵观走上犯罪道路的官员,无一不是从一瓶酒、一条烟、一件小礼物、一点“小意思”开始,进而胃口越来越大,以至欲壑难填,由于“小不忍而乱大谋”,最终走上不归之路。

  四要生活简朴,以俭养德、以俭养廉。唐代开国名臣魏征曾说过:“骄不可长,欲不可纵,乐不可极,志不可满”,大诗人李商隐也留下了“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的名言警句,这些古训都将勤俭作为立身和成就事业的根本。中华民族历来是重视和崇尚俭朴的,勤俭立身、勤俭治家、勤俭理政都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美德。

  五要管好身边工作、生活的人。我们不是独立于社会的群体,不是“独行僧”,有友情、亲情,身边有许多一同生活和工作的亲人、同事和朋友。我们离不开他们,否则既工作不好,也生活不好。严格管理、教育好自己身边生活、工作的人特别是自己的配偶、子女与严以律己同等重要,在让他们一定不出问题的同时,时常给自己吹吹清醒风、廉政风。

  三、以锲而不舍、弛而不息的决心和毅力,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关乎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战略高度,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将坚定不移地加强执政党自身建设和惩治腐败作为重要抓手,紧紧抓住作风建设这一切入点,聚焦“四风”,精心组织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活动,改进作风取得显著成效,得到人民群众积极拥护和社会广泛关注。近日,我也通过系统学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使得本人对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尤其对习近平关于落实八项规定坚持不懈纠正“四风”方面的论述和讲话感触深刻。

  习近平同志指出:必须以锲而不舍、弛而不息的决心和毅力,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加强作风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过去时。本人作为盟红十字会的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深刻地认识到: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不懈纠正“四风”的工作部署过程中,必须不断地加强自身的政治思想和理论学习,正确认识纠正“四风”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履职履责;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坚决防止和杜绝“四风”问题反弹,形成长效常态;坚持以上率下、示范引领,真正做到言必行、行必果,承诺向我看齐;做到持之以恒,主动把握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内在要求,自觉接受监督。作风建设必须常常抓、环环抓、反复抓。工作中可以把握几个关键环节,明确步骤要求,真正做实做好。

  抓领导作风要突出“带”。“群众看党员、党员看干部”,“上有所好,下必甚焉。上有不好,下必效焉。”每一名党员,尤其是党员干部,都必须在加强自身作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争当楷模,全面树立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公仆意识、民主意识、创新意识,做到尽职尽责、恪尽职守、扎实工作。要带头开展基层的调查研究,体恤民情、了解民情,在作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之前,应当充分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坚决杜绝“一个人说了算、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大力实行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做到阳光操作、规范科学。

  要教育党员干部克服“小富即安”的享乐主义思想,坚决反对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的行为,严肃财经纪律,实行全面预算管理,严格费用控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在个人生活作风方面,尤其是八小时之外,要对照《廉政准则》、《党的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严格要求、严格监督,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做到淡泊名利、清正廉洁,远离讲排场、贪享乐的奢靡生活方式,提高自身的“免疫力”。

  作风系于发展,作风系于兴衰。现实告诫我们,纠正“四风”问题,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事关执政根基。从中纪委和地方纪委“四风”问题查处通报,也可以看到纠正“四风”工作任重而道远。当前,国内、国际各种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更加频繁,价值取向呈现多元化,国有企业改革也正处在十分关键的时期,面对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实际、消极腐败“四大危险”,如何化解?我认为最直接和最有效的途径就是:全面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坚决摒弃“四风”危害,始终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不断改造自我、净化心灵、提高素质。始终以好的作风、好的状态,全身心的投身到社会经济发展的实践之中,务实创业,共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中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