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全面推行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工作范文网 时间:2023-05-24 16:04:53

  县人民政府全面推行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在社会主义国家,工作是社会分工中每个劳动者体现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的角色定位。所谓工作就是劳动者通过劳动(包括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将生产资料转换为生活资料以满足人们生存和继续社会发展事业的过程。下面是工作范文网小编收集整理的县人民政府全面推行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县人民政府全面推行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路管理,全面提升公路路域环境,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推行路长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营造“畅、安、舒、美”的行车条件及运营环境为目标,按照“健全管理机制、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管理、强化社会监督、严格管理考核”的要求,对我县县域范围内道路管护、附属设施完好、环境卫生保洁、绿化养护等进行有效监管,对乱贴乱挂、乱搭乱建、乱倒乱放等进行有效管理,全面实现路域环境干净整洁、运营管理有序、沿途无垃圾、路面无破损、沿线无违章的目标。

  二、组织体系

  (一)县级机构

  总 路 长:韦远明  县长

  副总路长:卢宇春  副县长

  分 路 长:欧阳勇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周  勇  兴安镇镇长

  陈传双  界首镇镇长

  毛茂荣  溶江镇镇长

  张凌明  湘漓镇镇长

  彭  建  高尚镇镇长

  赵兰杰  严关镇镇长

  李  萍  华江瑶族乡乡长

  李谋辉  崔家乡乡长

  余  毅  漠川乡乡长

  杨麟角  白石乡乡长

  县路长制办公室(以下简称路长办)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欧阳勇同志兼任。

  (二)乡镇级机构

  各乡镇应于2021年12月10前成立相应的路产路权监督管理及村道护路领导机构。

  三、工作目标

  2022年底,全面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显著提升。

  2025年底,“路长制”有序运行,通过“美丽农村路+”建设、路域环境整治及“路田分家”“路宅分家”实践,农村公路沿线乱堆乱放、违法侵占及违法建筑基本得到遏制,农村公路服务能力全面提升。

  2035年底,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充分满足广大群众对美好出行的需求。

  四、工作职责

  (一)工作内容

  对责任路段的公路(含桥梁)、附属设施、路容路貌、交通秩序、绿化及环境卫生等实施全面综合管理。

  (二)职责分工

  根据我县实际,设立国省县道路长、乡道路长、村道路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国省县道由总路长负责、分路长协助,乡道由各乡镇分路长负责,村道由各村分路长负责。

  总路长负责管辖路段路长制工作的总调度、总协调,监督检查副总路长、分路长及相关单位履职情况,对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统筹协调。总路长定期召开路长办公会议,听取路长办、副总路长、分路长及相关单位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工作,指导、监督落实到位情况。

  副总路长协助总路长监督检查分路长及相关单位履职情况, 协调处理责任路段日常工作。

  分路长负责辖区路段管理工作,制定路段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按时上路巡查,完成总路长、副总路长及路长办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工作要求

  确保管辖路段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美观。

  1. 干净。由公路主体责任单位负责公路管护及保洁工作,及时清理路面障碍物及抛洒物,清除路肩、边坡非法种植物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堆积物,定期或不定期安排洒水车对主要干线公路管辖路段洒水降尘、清洗路面(根据天气情况及路面状况调整洒水和清洗频率)。

  2. 整洁。加强管辖路段沿线住户、门店、企业及施工场地的管理,禁止占用公路及公路用地堆物放料,禁止向路面排水、排污;制止占路打谷晒粮;制止在护栏、绿化等设施上晾晒;制止擅自设置广告牌、指路牌等非公路标牌;及时清除遮挡公路标牌视线的障碍物;发现公路水毁、路面破损、设施缺失,及时通知交通运输部门处置。

  3. 安全。管控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含桥下)建(构)筑物,制止不符合间距要求的建房(距公路用地外缘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开展源头治超,发现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及时举报;发现损坏、污染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等违法行为及时通知执法部门进行查处;制止在路面、桥面随意停车;制止擅自新增平交路口,防止增加安全隐患点;排查国省县道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并要求公路、交通运输、交警等部门及乡镇进行联合整治,农村公路参照实施。

  4. 有序。管辖路段两侧的施工场地一律违挡作业,严禁施工车辆出现粘带泥土及抛、洒、滴、漏等污染公路现象;制止公路两侧摆摊设点,规劝经营户离开公路边沟进行经营;对季节性水果、农副产品的销售,引导经营户在不影响公路安全、畅通及美观的地点集中销售、统一管理;对马路市场,特别是利用公路两侧作为赶集场所的要依法取缔。

  5. 美观。所有乡村道与干线公路接线处需硬化100米以上;加强公路两侧绿化、美化,适时对行道树等植被浇水、除虫,每年修剪不少于1次,确保行道树生长良好及公路安全视距。

  (四)部门职责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路长办日常工作,组织开展日常巡查及保洁工作,及时修复处置公路水毁、病害;协调相关部门、乡镇对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城乡结合部等重点路段及事故多发路段进行集中整治;负责制定全县乡村公路发展规划;负责全县乡村公路建设行业管理及全县乡村公路养护考核,指导乡镇及时对危险路段进行治理;负责加强日常巡查,依法查处损坏路产、侵犯路权行为,查处货运车辆抛、洒、滴、漏等污染公路行为,依法打击乱砍滥伐行道树违法行为,对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擅自挖砂取石、采矿行为进行查处,开展24小时治超。

  兴安公路养护中心。负责落实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长制各项工作规章制度,组织开展日常巡查及保洁,及时修复处置公路水毁、病害;加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公路建管养等工作。

  县交警大队。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打击涉嫌公路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公路行车秩序管理,重点整治超载、超速、逆行等违法行为;查处车窗抛物行为;按路警联合执法要求加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与其他部门联合整治排查公路交通安全隐患。

  县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路长制工作开展及公路环境综合治理。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配合公路、交通运输部门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建设的监督;加大对控制区范围内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严格控制公路两侧建(构)筑物建设及村民建房的用地审批。

  县水利局。负责协助公路沿线灌排体系建设,提高公路两侧区域的防洪灌溉能力;鼓励对公路沿线山塘水库进行生态修复;协助做好公路沿线绿化带灌溉水源的保障。

  县林业局。负责加强日常巡查;加强公路两侧林地管理,督促、指导各绿化主体责任单位对公路沿线绿化进行查漏补缺,宜种尽种,修剪除虫,提高绿化量及绿化效果,达到美化及景观化要求。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加强途经城乡规划区域路段公路两侧的规划建设管理;积极配合公路改扩建、沿线环境整治及隐患治理等建设项目实施,规范完成审批流程。

  县文广体旅局。负责统一规范设置公路旅游标识标牌;结合实际在公路沿线设置旅游服务设施。

  管线单位(电信、移动、联通、电力、路灯、广电网络、国防光缆、自来水、燃气等)。负责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埋管线并事先报公路管理部门审批,按规定缴费后实施(公益事业经申请可减免或部分减免);新增管线统一管理,实现资源共享,避免重复投资、重复开挖。

  县督效办。负责对“路长制”工作进行全面督查。

  (五)工作流程

  “路长制”实行巡查→处置→督查→通报工作流程。

  1. 巡查。总路长、副总路长、分路长、路长办安排相关人员定期巡查,汛期、恶劣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加大巡查频率,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或转办。

  2. 处置。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总路长、副总路长、分路长及路长办转办的事项,各相关部门、乡镇、村委要各负其责,及时有效处置并做好记录。需协调解决的,由路长办统一收集转办至相关责任单位。突发事件处置产生的费用,由公路建养单位或所在乡镇承担。

  3. 督查。问题交办到责任单位后,由路长办对问题办理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对处置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 通报。路长办对问题处置及督查情况进行书面通报,并作为考核依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要务必高度重视“路长制”工作,充分认识“路长制”的重要性及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人员和经费、统筹推进“路长制”各项工作,按照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及责任落实到位、制度及政策措施到位、监督及评价考核到位要求,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形成工作合力。

  县人民政府视情组织1—2次全县“路长制”工作推进会,研究部署工作、协调解决问题。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要建立健全人员到位及资金投入相结合的工作保障机制,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办事。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要大力支持路长制的运行,自觉服从总路长的协调管理,为路段管理人员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环境。要在路段与路段之间、路段与产权单位之间建立长效工作联系机制,相互沟通配合,消除盲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路长监管体系。

  (三)严格督查考核。

  路长办制定各乡镇、村分路长工作考核办法及相应奖惩措施,调查所辖公路路面清单,建立“一路一档”;公开各级路长信息,规范设置各级路长公示牌,公开监督电话。确保公路干净、整洁、安全、有序,严格考核机制,结合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及社会监督等方式,督促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提高管理水平。(四)全面宣传发动。通过电视、互联网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参与的爱路护路氛围,及时报道管理成效,介绍推广经验,提高“路长制”管理工作的社会参与度。同时,加大新闻媒体的曝光力度,及时曝光有损路容路貌的行为,督促责任部门整改,为“路长制”管理工作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