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北区秸秆机械化还田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苏政发〔2014〕126号)精神,充分发挥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效应,扎实推进我区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1年全省秸秆机械化还田暨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工作实施指导意见》、省农机局《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秸秆机械化还田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农机科〔2018〕8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秸秆机械化还田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农机科〔2014〕1号)及我区印发的《新北区区级农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常新农〔2018〕17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年度目标
(一)总体思路。今年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保持基本稳定,在落实好省级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区级继续配套补助。根据各镇种植面积、机具保有量、补助标准、工作开展情况经第三方核查后下达作业补助资金。坚持以“麦秸秆还田为主,适度推广稻秸秆还田”原则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
(二)年度目标。2021年全区计划实施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6.7万亩,其中麦秸秆还田面积2.9万亩,稻秸秆还田面积3.8万亩。
二、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
(一)补助对象。根据省农业农村厅文件《关于2021年全省秸秆机械化还田暨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工作实施指导意见》要求,补助对象原则上为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的实际种植户。凭土地流转(租赁)合同(协议),确实从事稻麦种植生产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可认定为实际种植户。
(二)补助标准。省级为10元/亩/季,区级按照《新北区区级农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常新农〔2018〕170号)要求执行10元/亩/季,合计补贴20元/亩/季,全年共补贴两季,同一作业地块同一季节不得重复补助。
三、执行时间
按照“麦秸秆还田为主、适度推广稻秸秆还田”的总体要求,省级作业补助主要集中在夏季执行,秋季重点推广深翻等秸秆还田新技术。夏季补助资金兑付截止时间为9月15日,秋季补助资金兑付截止时间为次年1月31日。
四、严格操作程序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1年全省秸秆机械化还田暨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工作实施指导意见》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操作程序执行,操作程序见《2021年新北区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操作程序指导图》(附件1)。
五、职责分工
根据省级文件精神,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的责任主体调整为各镇(街道)人民政府。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要对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对象、补助面积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督促做好作业质量监督和具体投诉处理。统筹协调,形成合力,确保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取得实效。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要组织镇(街道)农机部门、财政分局(所)和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共同做好秸秆机械化还田实施和资金监管工作。其中,镇(街道)农机部门:依据镇(街道)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开展宣传发动,发放相关文件,协调作业任务;围绕操作规程和补助政策,对村组补助政策操作人员、农机服务组织、农机户进行培训,并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加强工作督查,分类汇总整理相关材料,按镇(街道)要求组织村(社区)级公示,做好作业质量监督及具体投诉处理。镇(街道)财政所:加强资金监管,协助做好作业补助资金发放工作。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辖区内宣传发动、政策告知、面积落实、机具调度、作业质量评价确认、村组(社区)公示及资金申报等工作,加强辖区内作业机具的跟踪监管,确保收割作业和机械化还田作业满足下茬作物种植要求;及时规范填写上报申请补助材料,并对补助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秸秆机械化还田补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各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实施工作机构。
(二)严格规范程序。各镇(街道)组织告知、确认公示等可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工作。全区补助办法总体上由村(社区)登记、公示、确认,镇(街道)审核,第三方核查,区级抽查后直接补助到补助对象。
(三)强化督查考核。区政府将进行绩效考核,秸秆还田补助工作过程中,要严把村(社区)公示、镇(街道)审核、第三方核查、区级抽查和区级督查关。要充分接受全社会监督,确保该项政策全面落实到位。
附件:1.2021年新北区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操作程序指导图
2.2021年新北区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告知书
3.2021年新北区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确认表
4.2021年新北区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村级公示表
5.2021年新北区秸秆机械化还田情况镇(街道)补
贴清册
6.常州市新北区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技术路
线及作业标准(试行)
7.2021年新北区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致农
民朋友的一封信
附件1
2021年新北区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
操作程序指导图
附件2
2021年新北区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
补助政策告知书
补助对象 |
全区按作业标准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的实际种植户。 |
补助标准 |
省级财政补助:10元/亩,区级财政补助:10元/亩,共20元/亩。 |
补助范围 |
小麦、水稻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 |
申报时间 |
夏季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7月31日; 秋季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11月30日。 |
作业标准 |
1.作业技术路线和作业标准按照“常州市新北区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技术路线及作业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2.常规还田耕深≥12CM,犁耕深翻还田耕深≥16CM。 |
补助对象职责 |
1.严格按我区作业技术路线和作业标准进行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 2.按申报程序申请补助资金; 3.主动接受村委会(居委会)监督; 4.主动接受区农业、财政部门以及第三方等单位核查; 5.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于2年内取消作业补助资格。 |
补助资金 结算程序 |
1.镇(街道)根据年度实施方案组织各村委(居委会)会将《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告知书》等宣传告知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 2.按作业技术路线和作业标准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后,由镇(街道)组织村级对作业面积等进行评价确认; 3.按要求将《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确认表》提交镇农机部门; 4.经过村(社区)公示7天; 5.区级第三方核查,区农业、财政部门会商、复核、汇总,确定补贴金额,并在区级网站上公示; 6.公示无异议下达补贴资金。 |
注:每个实施村(居委会)必须在每个组公示栏中进行公告。
附件3
2021年新北区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确认表
镇(街道) 村(社区) 组(村(居)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
补贴 对象 |
申报作业补助面积(亩) |
补助 资金 (元) |
补助对象 联系电话 |
银行账号、 银行卡号或 一折通号 |
作业质量 评价 |
补助对象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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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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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签字: 村(居)会计签字:
村(居)主任签字: 村(居)书记签字:
1.作业质量评价由村民小组组长确认,符合下茬作物种植要求的打“√”,否则打“×”。
2.本表(可附页)一式2份,村委会留存1份、上报镇(街道)农机站1份。
附件4
2021年新北区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
补助村级公示表
镇(街道) 村(社区) (村(居)委会盖章) 公示时间: 年 月 日
补助对象 |
作业地点(组) |
申报面积 (亩) |
补助标准 (元/亩) |
补助金额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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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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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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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公示7天,如有异议,可向当地镇(街道)政府(电话: )反映举报。
2.此表一式2份,1份村级公示,1份镇农机站存档。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镇(街道)政府(盖章):
附件5
2021年新北区秸秆机械化还田情况
镇(街道)补贴清册
新北区 镇(街道)
补助对象 |
作业地点 (村、组) |
作业面积 (亩) |
补助资金 (万元) |
开户行 (仅合作社需填写) |
银行账号、银行卡号或一折通号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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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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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道)农机部门意见 |
签字和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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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道)财政分局(所) 意见 |
签字和盖章: 年 月 日 |
注:此表(可附页)一式2份,镇(街道)政府存档1份,上报区级农业部门1份。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镇(街道)政府(盖章):
附件6
常州市新北区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
技术路线及作业标准(试行)
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是彻底解决秸秆出路、杜绝焚烧的最有效途径。我区经过近年的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试验、示范和推广实施,总结出适合本地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路线及作业标准。
一、麦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路线
1.麦秸秆机械化水还田技术路线:机收的同时进行秸秆切碎均匀抛撒→放水泡田→施基肥→秸秆还田机耕整地;
2.麦秸秆机械化旱还田技术路线:机收的同时进行秸秆均匀抛撒或机收时高留茬→施基肥→秸秆粉碎还田机粉碎灭茬→秸秆还田机(或旋耕机)耕整地→放水泡田→平田整地。
麦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要求:
(1)联合收割机必须带有秸秆切碎装置和抛撒装置。收割留茬≤15cm,秸秆切碎≤10cm,均匀抛撒于田里。
(2)大中型轮式拖拉机配套秸秆还田机或反转灭茬机、旋耕机采用水旋耕或旱旋耕埋茬,作业深度≥12cm,达到将秸秆压入泥中,均匀搅拌效果。
(3)在常规施用基肥的基础上增施氮肥(以每100公斤秸秆增施纯氮1公斤为宜)。
(4)严格控制大田水层,水田耙平整作业后注意泥土沉实,机插时做到不飘秧、不倒秧和不栽插过深。
(5)农机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严格按照技术规范作业,选择合理的作业路线,确保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质量。
二、稻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路线
1.机收的同时进行秸秆切碎均匀抛撒→撒施基肥→秸秆还田机(或旋耕机)旱旋耕埋茬作业→播撒麦种→镇压→机开沟覆盖;
2.播撒麦种→联合收割机高留茬收割水稻并切碎均匀抛撒→撒施基肥→机开沟覆盖。
稻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要求:
(1)联合收割机必须带有秸秆切碎装置和抛撒装置。收割留茬≤15cm,秸秆切碎≤10cm,均匀抛撒于田里。
(2)大中型轮式拖拉机配套秸秆还田机或反转灭茬机、旋耕机采用旱旋耕埋茬,作业深度≥12cm,达到将秸秆压入泥中,均匀搅拌效果。
(3)做到先施肥后翻埋秸秆,增施氮肥。
(4)根据田块土壤情况,小麦播种后适时窨水或镇压,以利于种子出苗。
(5)套播麦在水稻机收时必须将秸秆切碎并均匀喷洒,开沟时以碎土全覆盖为标准。
(6)农机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严格按照技术规范作业,选择合理的作业路线,不漏耕、不漏播,确保作业质量。
附件7
2021年新北区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
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农民朋友们:
为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苏政发〔2014〕126号)等文件精神,我区制定了2021年秸秆机械化还田实施方案。为将党和政府的支农惠农强农政策落实到位,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作业补助相关政策
——补助对象:按我区制定的作业标准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的实际种植户。
——补助标准:根据省级补助资金标准,结合我区财政配套安排(秸秆还田省级补助10元/亩,区级补助10/亩,共20元/亩)。
——补助区域:孟河镇、薛家镇、罗溪镇、西夏墅镇、奔牛镇、春江街道、魏村街道、新桥街道。
——补助范围:作业补助覆盖所有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的镇(街道),由各镇(街道)自愿申报。包括三麦和水稻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
——作业标准:
1.作业技术路线
(1)麦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路线:机收的同时进行秸秆切碎匀抛→放水泡田→施基肥→秸秆还田机耕整地。
(2)麦秸秆机械化旱还田技术路线:机收的同时进行秸秆切碎匀抛(机收时高留茬秸秆粉碎)→施基肥→秸秆还田机灭茬还田→放水泡田→耕整地平田。
(3)联合收割机留茬收割水稻→秸秆切碎匀抛→撒施基肥→还田机(或旋耕机)旱旋耕埋茬作业→播撒麦种→镇压开沟。
(4)联合收割机留高茬收割水稻→秸秆切碎匀抛→撒施基肥→免耕或少耕→播撒麦种→浅旋镇压复式开沟。
2.作业标准:耕深大于12厘米
●申报截止时间
夏季作业补助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07月31日
秋季作业补助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11月30日
●补助对象资格条件
1.严格按当地作业技术路线和作业标准进行作业;
2.按申报程序申请补助资金;
3.主动接受财政、农业以及第三方等单位的核查;
4.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在2年内取消作业补助资格。
●补助资金结算程序
1.镇(街道)根据年度实施方案组织各村委(居委会)会将《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告知书》、作业要求等宣传告知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
2.按作业技术路线和作业标准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后,由镇(街道)组织村(社区)级对作业面积等进行评价确认;
3.按要求将《2021年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确认表》提交镇农机站;
4.经过村级公示7天;
5.区级第三方核查,区农业、财政部门会商、复核、汇总,确定补贴金额,并在区级网站上公示;
6.公示无异议下达补贴资金。
(具体程序根据当地实施细则针对不同补助对象结合实际完善)
●咨询投诉处理电话:区农业农村局:0519-85101287
区财政局:0519-85127381
镇(街道)农机:
镇(街道)财政:
农民朋友们,为确保公平、公开、规范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对申报作业面积和补助资金要经过公示、核查等规定程序。对于没有达到当地规定作业标准的作业面积不得享受作业补助,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在2年内取消作业补助资格。政策咨询,直接向当地区、镇(街道)级农机、财政咨询,或通过网址:http://cznd.changzhou.gov.cn/class/FDCFILKP查询。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