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系统2021年宣传报道实施方案

来源:工作范文网 时间:2021-07-31 17:37:43

  林业系统2021年宣传报道实施方案

  成立县林业系统宣传报道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分管领导任组长,系统各单位党委办公室主任为成员,下面是工作范文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林业系统2021年宣传报道实施方案,希望大家喜欢!

林业系统2021年宣传报道实施方案

  根据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和县委宣传部〔2021〕15号、县财政局〔2019〕6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全县林业宣传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大力宣传我县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典型经验与显著成效,为建设好、保护好、利用好绿水青山凝聚强大精神动力,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县林业系统宣传报道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分管领导任组长,系统各单位党委办公室主任为成员。

  (二)成立县林业新闻中心报道小组,聘请王润生同志任组长,系统各单位骨干通讯员为成员。

  中心报道小组主要职责是:

  1.有组织、有计划实施林业重点报道和举办全系统新闻报道培训。

  2.认真审核修改本系统各单位上传的信息稿,及时转送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网站,确保每天有信息资料更新(网站信息采用时效原则上不超过3天);并负责编发《林业信息》。

  3.做好全系统各单位新闻、信息上稿审核、登记和统计。

  三、有关规定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客观、真实、正面宣传林业,突出宣传本单位工作。

  2.坚持文字稿为主,图片稿为辅,鼓励上大稿、上要闻。

  3.坚持领导审核把关、掌握正确舆论导向。

  4.坚持文责自负,杜绝失实报道。

  (二)工作要求

  1.《林业信息》每月编发1期(重大活动可视情增刊),以刊发各单位典型稿为主,常规工作信息稿为辅,典型稿应宣传基层第一线的典型经验、工作亮点、先进事迹、突出成效等内容,每篇不少于1500字。

  2.严禁剽窃他人稿件,严禁失实报道,严禁泄露涉林保密内容,严禁擅自撰写跨场、跨部门稿件,否则不计上稿。

  3.《林业信息》典型稿件须经局主要领导审核同意,报道全县性涉林稿件须经中心报道小组审核,否则不计上稿。

  (三)考核办法

  1.局机关各股室林业宣传报道工作与年终绩效考核挂勾;各国有林场林业宣传报道工作按百分制考核计分,考核结果将折算计入系统年度综合目标考评。

  2.计分标准:省部级新闻20分,市厅级新闻20分,县级新闻10分;国家级林业信息10分,省级林业信息10分,市级林业信息10分,县林业信息20分(其中专稿10分、短讯10分)。

  3.撰写失实报道、泄露涉林保密内容、剽窃他人稿件造成不良后果的扣10分。

  (四)上稿统计办法

  1.本方案规定的新闻媒体正面报道林业的文字和图片新闻、信息均列入上稿统计范围。与本单位工作无关,非党报党刊、林业报刊等媒体用稿,文学作品(诗歌、散文、小说、知识集萃)、艺术作品(美术、书法、刊头、艺术插图、风光照),专业论文、言论等非新闻类稿件不列入统计范围。

  2.同一内容稿件在不同纸质媒体发表或在同一纸质媒体不同时段重复发表,分别计算上稿任务,并按相应标准计奖;同一内容稿件既在纸质媒体发表,又在网站发表或被转载,分别计算上稿任务,按最高标准计奖;随文字稿配发的图片不另计上稿数(特约专版除外)。

  3.与外系统通讯员或上级记者合作,被党报党刊采用的涉林新闻,本系统通讯员为第一作者的按实际上稿数统计,为第二作者的按上稿数一半统计。

  4.本系统两名以上不同股室的通讯员合作上稿,经撰稿人同意,可按实际上稿数列抵其中任何一名作者所在单位完成数。

  5.各单位《关注森林网》上稿任务只统计本局编发的信息稿,其他途径编发的不列入系统考核。

  6.省、市新闻、信息上稿如出现一级超额完成任务、一级差欠任务,可按1篇省级抵2篇市级或3篇县级折算考核,但新闻与信息之间不可交叉折算。各单位完成上稿任务以中心报道小组统计数为准。

  (五)奖励办法

  1.奖励对象:本系统干部职工。

  2.奖励标准:详见附表1。

  3.合作上稿只奖励第一作者,第二作者不予奖励,上稿奖励由作者工作单位兑现。一篇稿件只能奖励一次,不得在两个以上单位重复奖励,如确定抵一方任务,就由抵任务方奖励;与上级媒体记者合作的稿件,只奖励本系统作者,参照县委宣传部计奖方法,按实际篇数计奖。

  4.全年在中国绿色时报、市级以上党报党刊上稿成绩突出,并无不良影响的,年终分别评选林业宣传报道工作先进单位1名,优秀通讯员2名,均列入系统表彰奖励。

  5.系统各单位可参照本方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