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最新街镇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

来源:工作范文网 时间:2021-06-22 08:59:48

  2021年最新街镇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

  候诊区、健康咨询区/登记区/知情告知区、接种区、留观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区、冷链区等。下面是工作范文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1年最新街镇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希望大家喜欢。

2021年最新街镇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苗大规模接种工作,有效建立我镇群体免疫屏障,根据国卫明电【2021】111号文件《关于分阶段做好各类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新冠指发【2021】65号关于印发《县2021年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接种工作安排

  (一)第一阶段:3-6月份

  接种对象主要为18岁以上、60岁以下(60岁以上如身体基础情况较好的,在知情同意前提下建议接种)的人群,优先接种服务业、劳动密集型行业、各类学校教职工等疾病传播风险较高人群,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外来流动人员(不限是否为街镇户籍),同时开展前期重点人群的补种,2021年6月底前完成接种。

  (二)第二阶段:7-12月份

  2021年7月起,继续做好前期未接种人群的补种工作,开展60岁以上的老年人接种工作,根据临床试验安全性、有效性数据、经过专家评估,经过上级批准适时接种基础性疾病患者的高危人群,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接种。

  二、接种单位设置

  1.确定街镇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为新冠肺炎疫苗接种点,相关参加培训人员负责本辖区内人员接种。

  2.接种单位应有以下功能区:候诊区、健康咨询区/登记区/知情告知区、接种区、留观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区、冷链区等。

  3.接种单位按照候诊、健康咨询、登记、告知、接种、留观的先后顺序合理布局,人员入口、出口尽可能分开设置,受种者按引导标识,实现业务流程单向流动,避免交叉往返。

  4.确定县妇保院为新冠疫苗接种医疗保障单位。

  三、接种设备条件配备

  (一)冷链扩容准备

  街镇卫健办和镇卫生院应根据辖区内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需求,提前做好疫苗数量测算、冷链储备和运输能力评估,做好各接种单位冷链扩容工作,并配备温度监测设备,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要求做好疫苗储存和运输温度监测及出入库信息记录。

  (二)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和信息化设备准备

  做好系统运维保障,确保新冠病毒疫苗追溯信息和接种信息的每日采集和报告。接种单位应配置的信息化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扫码枪、手持式移动终端(PDA)、身份证读卡器、核签仪等,可实现扫码登记、扫码出入库、扫码接种、预防接种证信息打印等功能。

  (三)接种单位冷链设备和急救药械配备

  接种单位需要配备医用冰箱(储存疫苗使用)、冷藏箱、冰排和温度监测器材,有条件的接种单位在接种台可配备桌面小冰箱(接种存放疫苗使用),接种单位要配有急救药物和器械,加强保管,并做好定期检查核对。

  (四)医疗救治保障

  接种疫苗有不良反应的,应及时与县妇幼保健院联系,要求派出急诊急救人员,携带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为我单位提供医疗救治保障。

  四、人员配备和培训

  (一)人员配备

  1.承担预防接种的人员应当具备医师或护士资格,并经过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2.镇卫生院确定每日接种人数为200人次。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时,应保证至少1名健康咨询、登记(含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登记和报告操作人员)和知情告知人员,每个接种台1名接种人员,至少1名留观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医师。

  3.每个接种台及每名接种人员每小时接种服务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5人。

  (二)人员培训

  1.培训对象:包括接种活动组织人员、信息登记和报告人员、督导评估人员、接种单位实施人员,以及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调查处置和鉴定专业人员。

  2.培训内容:对负责接种活动组织、信息登记和报告、督导和评估人员,重点培训接种活动组织管理、接种单位和临时接种点规范设置、督导和评估有关要求等。对接种单位承担疫苗接种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重点培训疫苗接种免疫程序和操作实施等,接种人员应当能够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规定,熟练掌握疫苗接种年龄、间隔时间、接种途径、接种部位、接种剂量、适应症、禁忌症、一般反应的表现和处理方法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对负责疫苗管理的人员重点培训疫苗温度监测,疫苗出入库登记、疫苗定期检查及异常情况处置等相关技术要求。

  五、接种实施准备

  (一)接种健康状况询问与接种禁忌核查

  各接种单位要安排1-2名医师负责接种对象的健康状况询问与接种禁忌核查,测量体温,并如实记录询问情况。

  (二)接种前充分告知和知情同意

  对符合条件的接种对象要进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告知,确保受种者知情同意。

  (三)接种后现场留观

  接种对象完成接种后,应在接种现场留观区观察30分钟后方可离开,接种单位需要备有足够空间用于接种后现场留观。现场工作人员应告知受种者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常见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后续健康状况观察、处置建议以及联系方式等。

  (四)疫苗接种凭证准备

  接种单位完成接种后,应打印或填写预防接种凭证,交予受种者。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同志为组长,副镇长同志为副组长的新冠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及各村支部书记组成。负责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日常工作。成立以卫生院副院长蔡蒙为组长的新冠疫苗接种异常反应专家诊断小组和异常反应救治小组,负责新冠病毒疫苗的异常反应的诊断与鉴定、补偿处置、医疗救治等工作。

  (二)制定接种方案

  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制定好全面接种工作的实施方案,负责统筹协调全镇疫苗接种工作。按照每个行政村户籍人口的35%下达接种任务数(具体人数见附件1),条管单位干部职工100%接种。到时上面来了新冠肺炎疫苗再逐村逐时安排接种。

  (三)维护接种秩序

  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是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预防新冠病毒传播的最有效途径,开展大规模疫苗接种,对疫情防控工作具有决定性的战略意义,各村、各单位按照“应接尽接、辖区全覆盖”的原则,根据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认真负责组织好本部门、本辖区有关人员接种工作,并安排镇派出所1人、镇疫苗接种领导小组1人、接种村委会2人维护疫苗接种秩序。

  (四)签订责任状

  各村要按照镇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方案要求,签订街镇新冠疫苗接种任务书,按照时间节点全面完成接种任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定期开展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的督导,对组织不力、工作不严导致接种进度慢和接种不良反应事件发生的,将追究相应单位和个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