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三水区新市民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材料清单

来源:工作范文网 时间:2021-09-24 08:37:43

2021年三水区新市民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材料清单

 

一、必备材料

1.三水区新市民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申请表》(见通告附件2,可以提前下载打印填写,也可在办理现场领取填写,收原件

  2.居民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广东省居住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4.居民户口簿及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或监护关系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5.儿童年龄超过7周岁(即20149月1前出生的)报名时需提供《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延缓入学证明》或者儿童所在户籍地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本地区实行七周岁入学的相关说明材料

二、加分材料及计分标准

入学总积分=基础分+加分+镇(街道)自定指标分

 

一、基础指标

积分项目

积分标准

提供材料

合法稳定住所积分

居住证得分

居住时限每满1年积10,最高可计120分。

居住证(暂住证)未按要求续期的断开时间不计算,其余有效居住证(暂住证)时间可连续计算,断开之前之后累计的时间满1年都可以加分。

应提供在本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房产情况得分

在我市内先租住房屋再购置合法房产(含住宅和非住宅),两项分值不可累加计算。

本人、配偶或本人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在佛山市拥有合法房产(含住宅和非住宅),按房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积1分计分,拥有多个房产证明的,按各产权面积相加的总面积计算积分,最高可计144分。

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已在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2020年1月1日后,购房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材料请申请人联系开发商登陆《佛山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打印《佛山市三水区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作为依据)、缴纳契税的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非本人房产,还需提供关系证明材料)

租住房屋得分

申请人租住在我市出租屋(已在我市流动人口综合信息系统或佛山房屋租赁交易监管服务平台登记备案,不包含自住和借住亲友房屋的),每满1年计5分,最高可计30分。出租屋登记备案断开时间不计算,其余有效登记备案时间可连续计算,断开之前之后累计的时间满1年都可以加分。

申请人现场签署的《租住情况积分申办承诺书》

合法稳定就业积分

在广东省内参加社会保险的,每满1年积5分,最高分值50分;在我市内参加社会保险的,每满1年再积10分,额外积分最高可计100分,合计最高分值150分。

在本市参加社保的,应提供参保凭证,在广东省内其他地市参加社保的,应提供异地参保凭证。

二、加分指标

积分项目

积分标准

提供材料

技能得分

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得分

初级技工

20

按最高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计分,不累加计分。

 

职业资格(含初级技工、中级技工、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应提供经国家或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官方网站验证通过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有疑问可咨询区人社局培训就业股:87718003                              专业技术资格,应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同时提供评审表(或考核认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凡在外省经评审获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均须按要求申请办理省外来粤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并提供确认后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评审表原件和复印件。(办理过程中的疑问请咨询区人社局专技科:87733387                           企业评定的相当岗位等级技术技能,应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备案文件

中级技工

40

高级技工、专业技术资格初级

50

技师、专业技术资格中级

60

高级技师、专业技术资格高级

80

特定公共服务岗位积分

在本市从事环卫、公共交通驾驶员工作的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每满1年积8分,最高分值80分。

应提供环卫、公共交通的工作证原件、复印件以及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

科技创新积分

5年内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专利权人、发明人每获得1项积50分。多人共有专利的,专利权人、发明人所得分数按50/(人数+1)计算,如为第一专利人(专利权人、发明人)的,加计一份平均分,即得分再“乘以2”。专利权人和发明人为同一人不重复计分,多项可累计积分。

应提供科技创新奖励文件材料或专利授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年内获得实用新型专利:专利权人、发明人获得1项积40分。多人共有专利的,专利权人、发明人所得分数按40/(人数+1)计算,如为第一专利人(专利权人、发明人)的,加计一份平均分,即得分再“乘以2”。专利权人和发明人为同一人不重复计分,多项可累计积分。

5年内获得外观设计专利:专利权人、发明人获得1项积20分。多人共有专利的,专利权人、发明人所得分数按20/(人数+1)计算,如为第一专利人(专利权人、发明人)的,加计一份平均分,即得分再“乘以2”。专利权人和发明人为同一人不重复计分,多项可累计积分。

表彰奖励积分

在佛山市工作生活期间获得县处级党委、政府表彰奖励的每次积10分,最高不超过20分;获得地厅级党委、政府表彰奖励的每次积20分,最高不超过40分;获得省部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奖励的每次积40分,最高不超过80分。我市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表彰奖励按县处级级别积分。以上不同级别表彰奖励分值可累计积分。

应提供表彰、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表彰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竞赛获奖积分

个人近5年在广东省范围内,获得区级职业技能竞赛三等奖分值为60分,二等奖分值为65分,一等奖分值为75分;获得市级职业技能竞赛三等奖分值为80分,二等奖分值为85分,一等奖分值为95分;获得省级职业技能竞赛三等奖分值为100分,二等奖分值为110分,一等奖分值为120分;获得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三等奖分值为130分,二等奖分值为140分,一等奖分值为150分。可累积计分。

投资

纳税积分

在我市投资设立个体工商户1年以上的积5分;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1年以上的积10分;投资设立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法人1年以上的积15,以上不累加积分。

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原件及复印件

5年内(税款入库期),个人在我市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款每满500元积1分,累计缴纳除个人所得税外的其他税款每满10,000元积1分(个人缴纳的其他税款以经营实体中个人的出资比例计算)。

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凭证

住房公积金缴交积分

在本市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积5分。

两项最高可计50分。

应提供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含原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及复印件,或通过自助终端打印的公积金缴存记录原件。

在本市按月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每缴交1年积5

社会贡献(社会活动)积分

5在本市内参加志愿者或新市民办组织的社会活动每满5小时积1分,最高可计60分。

应提供“时间证书”和“服务时间明细”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可自行登陆微信进入“粤省事”小程序,下拉找到“志愿服务”,进入“个人中心”下载“时间证书”和“服务时间明细”并打印出来提交。

社会贡献(献血及骨髓捐献)积分

无偿献血行为发生在本市的无偿献血者并在本市成为中华骨髓库捐献志愿者积10分,成功实现骨髓(造血干细胞)捐献积80分。可累积计分。

佛山市中华骨髓库捐献志愿者的证书或证明

5在本市内无偿献血每满200毫升或献单采血小板1个治疗量积5分,最高可计60分。

提供卫健部门已核定积分的《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卫生健康积分承诺表》表格可到镇(街道)卫健部门、村(居)委领取,并按指引办理评分。

详询各镇街卫健部门:

西南街道 87618789 87618962

云东海街道 86162653 88527669

白坭镇 87563020

乐平镇 87388594

芦苞镇 87233390

大塘镇 87293371

南山镇 87219135

 

 

卫生
防疫积分

持《儿童预防接种证》,按照预防接种程序参加疫苗接种,并到现居住地预防接种门诊办理转入、转出手续者积5分。

申请人及其配偶婚前自愿参加婚检或自愿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者积5分。

计划生育积分

申请人或其配偶办理了户籍地核发的国家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含全国统一的电子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含电子证明),到达我市后按照有关办法在居住地卫生计生部门进行验证,并按照证件的管理年限及时换证,积5分。

如实填报《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卫生健康积分承诺表》的积5分。在该表中能够加具申请人及其配偶户籍地(乡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审核意见的,额外奖励10分。不能提供的本项不加奖励分,但不影响其他积分。

 

 

三、一票否决指标

 

申请材料造假

新市民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资料,或作虚假承诺的,一经发现,取消当年积分申请资格;取得入户资格的,取消其相应资格,所得积分清零,且两年内不得申请积分。

 

刑事犯罪

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故意犯罪记录和过失犯罪情节严重记录的,不能申请积分制服务。

 

四、自定义指标

 

公办小学由各镇(街道)结合实际情况设定加分项目及加分标准,总分数不超过60分,由各镇街自行公告公办初中不使用自定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