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领域“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2021年自由贸易试验区版)

来源:工作范文网 时间:2021-09-24 08:33:08

交通运输领域“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2021年自由贸易试验区版)

 

序号

主管部门

改革事项

许可证件名称

设定依据

审批层级和部门

改革方式

具体改革举措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直接取消审批

审批改为备案

实行告知承诺

优化审批服务

1

交通运输部

经营国内船舶管理业务审批

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证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省级水路运输管理部门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诚信状况差、投诉举报多、受处罚警告多的经营主体提高抽查比例。2.加强对国内船舶管理企业的年度书面检查,发现不具备经营许可条件的要依法及时处理。3.对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撤销许可证件,且在规定期限内不得再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办理该项审批。

2

交通运输部

从事海员外派业务审批

海洋船舶船员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

交通运输部直属海事局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有关企业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3

交通运输部

建设港口设施使用非深水岸线审批

批准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港口)部门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加强信用监管,将港口岸线使用有关信用信息纳入相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向社会公布。

4

交通运输部

路基路面养护作业单位乙级资质审批

公路养护作业资质证书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省级交通运输部门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出台后进一步细化措施)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探索运用网络监督、大数据分析等多元化手段,对企业取得公路养护作业资质证书后是否符合资质标准及其市场行为加强监管。3.加强信用监管,拓展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范围,依法依规实行失信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