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秦淮区应急管理局公告(2021年第12号)

来源:工作范文网 时间:2021-08-20 08:35:15

南京市秦淮区应急管理局公告(2021年第12号)

 

南京柯麦斯化工有限公司现终止危化品经营活动,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决定:

一、注销南京柯麦斯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苏(宁)危化经字(秦)00346)。

二、收缴南京柯麦斯化工有限公司苏(宁)危化经字(秦)00346《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依法予以注销。

该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今后仍需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要按规定向相应发证机关重新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南京市秦淮区应急管理局公告(2021年第13号)

 

南京桑沃贸易有限公司现终止危化品经营活动,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决定:

一、注销南京桑沃贸易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苏(宁)危化经字(秦)00199)。

二、收缴南京桑沃贸易有限公司苏(宁)危化经字(秦)00199《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依法予以注销。

该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今后仍需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要按规定向相应发证机关重新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南京市秦淮区应急管理局公告(2021年第14号)

 

江苏华成石化工贸有限公司现终止危化品经营活动,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决定:

一、注销江苏华成石化工贸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苏(宁)危化经字(秦)00200)。

二、收缴江苏华成石化工贸有限公司苏(宁)危化经字(秦)00200《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依法予以注销。

该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今后仍需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要按规定向相应发证机关重新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南京市秦淮区应急管理局公告(2021年第15号)

 

南京哈帝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现终止危化品经营活动,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决定:

一、注销南京哈帝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苏(宁)危化经字(秦)00213)。

二、收缴南京哈帝制冷设备有限公司苏(宁)危化经字(秦)0021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依法予以注销。

该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今后仍需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要按规定向相应发证机关重新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南京市秦淮区应急管理局公告(2021年第16号)

 

南京达佩欧贸易有限公司现终止危化品经营活动,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决定:

一、注销南京达佩欧贸易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苏(宁)危化经字(秦)00104)。

二、收缴南京达佩欧贸易有限公司苏(宁)危化经字(秦)0010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依法予以注销。

该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今后仍需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要按规定向相应发证机关重新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南京市秦淮区应急管理局公告(2021年第17号)

 

南京宁湘石化有限公司现终止危化品经营活动,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决定:

一、注销南京宁湘石化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苏(宁)危化经字(秦)00342)。

二、收缴南京宁湘石化有限公司苏(宁)危化经字(秦)0034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依法予以注销。

该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今后仍需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要按规定向相应发证机关重新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南京市秦淮区应急管理局公告(2021年第18号)

 

南京米龙化工有限公司现终止危化品经营活动,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决定:

一、注销南京米龙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苏(宁)危化经字(秦)00184)。

二、收缴南京米龙化工有限公司苏(宁)危化经字(秦)0018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依法予以注销。

该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今后仍需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要按规定向相应发证机关重新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南京市秦淮区应急管理局公告(2021年第19号)

 

南京润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现终止危化品经营活动,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决定:

一、注销南京润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苏(宁)危化经字(秦)00341)。

二、收缴南京润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苏(宁)危化经字(秦)0034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依法予以注销。

该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今后仍需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要按规定向相应发证机关重新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